「工會幹部組織策略研習營」學員收穫滿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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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秘書
出刊日期: 
2013/11/15
期數: 
第155期
  本會於1017-18日舉辦「工會幹部組織策略研習營」,地點選在環境舒適的宜蘭礁溪中冠大飯店,報名人數踴躍,共計82人參與研習,此次為工會幹部規劃之課程,除了引領工會幹部再次檢視工會價值與工會幹部之角色定位,還依續針對團體協商實務因應對策、集體勞動權益問題、裁決案例解析及促進協商談判之策略等組織策略相關主題作全面性的探討。
  首先由明理律師事務所李瑞敏律師講授「團體協約違反之問題與對策」,李瑞敏律師先逐一探討團體協約的定義、分類及效力,再帶領學員審視實例判決並就違反團體協約救濟之因應對策作詳細解說。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關係處王厚偉代處長接著與學員分享「集體勞動權的內涵與實務-因應新勞動三法兼論未來工會發展」,王厚偉代處長談到台灣勞工集體權受限於台灣產業規模多為中小企業型態、經濟高度仰賴國際貿易、國際資本自由化、非典型勞動增加、就業機會逐年降低與老年人口攀升等因素,因而強化阻礙了勞動條件的提升與工會組織的發展。曾擔任過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現任教於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的張鑫隆教授,接續以「裁決案例剖析-拒絕協商的樣態與因應」為主題,作深入淺出的說明,其中提到關於企業內部存在複數工會時,雇主有義務對各工會維持中立的態度,不能因各工會的立場、傾向及運動路線等有差別待遇,並應平等承認且尊重其團結權。最後則邀請世新大學口語傳播系黃鈴媚教授講授「有效促進協商談判之策略」,黃教授在協商談判的衝突、妥協與進步的架構下,分析在談判時選擇策略運用得當,相當程度上大大影響談判過程順利與否,最後給予學員談判4項建議:將人與問題分開處理、聚焦利益而非立場、創造滿足雙方利益的行動方案與堅持以客觀標準達成共識,在談判過程中保持這4項重要的原則,必能有效促進談判效率。
  在一連串集體協商相關課程的學習中,更精進了學員對集體協商的瞭解,期望與會工會幹部能將此次研習所學到的協商策略技巧,應用在提升勞動權益爭取上,最後研習營在學員與講師的互動交流中畫下句點,期待下次能再看到每位學員認真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