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時,可否算是職業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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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職業災害,可以申請勞保的職災醫療給付。勞基法規定的「職業災害」,並不限於在工作場所發生,依照勞委會目前的認定,包括員工在準備工作的期間,也是老 闆該負責的範圍,所以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事故,老闆也應該負責。但是也有如下前提:一、在適當時間;二、以適當交通方法;三、在上下班的必經途中;四、事 故不是出於員工「私人行為而違反法律」,才能被認定為職業災害。

因此,依照「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當員工有下列的嚴重交通違規情節時,不可以視為職災:

一、無照駕駛;二、受吊扣期間或吊銷駕照處分駕車;三、經交叉路口闖紅燈;四、闖越平交道;五、酒醉駕車;六、行駛高速公路路肩;七、逆向行駛單行道或跨越雙黃線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