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怒吼 抗議勞基法改惡 金融業工會鬥陣相挺
出刊日期: 
2016/07/15
期數: 
第187期
  在資方團體施壓下,行政院院會於630討論《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為此勞工團體當天緊急動員,向行政院強烈表達基層勞工的不滿及抗議!同時主張:(1)全國一致國定假日19日!全年休假123日!(2)例假日不能任意調移:勞動部應立即廢止內政部7551775)台內勞字第398001號函。(3)廢除所有變形工時:廢除勞基法2週(第30條第2項)、4週(第30條之1)、8週(第30條第3項)變形工時!廢除責任制(第84條之1)!
  就在抗議前夕,勞動部於629廢止內政部主管勞工事務時期之民國75517日臺內勞字第398001號函(勞動條3字第1050131443號令),並自10581日生效。也就是說,雇主未來應遵守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之規定,使勞工每七日至少一日休息的例假不能任意挪移,以保障勞工權益。
資方言論荒謬離奇,把勞工當奴工對待!
  本會當天亦動員會員工會幹部前往行政院抗議,支持上開行動訴求,尤其對於工總、商總、工商協進會等七大工商團體,堅持刪除7天國定假日,把勞工當奴工對待的心態,並威脅將終止與政府間「勞資協商」的手段,表達強烈不滿!
  其中,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竟說,包含休假日、產假、婚假、病假,台灣勞工全年休假與歐洲相較,已不遑多讓。還好他沒講喪假,不然應該要更多,這種荒謬的比擬,只要是正常人都知道有問題。郭台銘董事長甚至說鴻海員工星期六都是自願加班不領加班費自承違法,被新北市政府連續勞檢確實有違法情事。
  對此,勞工團體堅持落實「週休二日」的立場,明確重申:目前週法定工時既已縮短為40小時,已經沒有零碎工時的存在,照理說,勞基法所有變形工時規定都應該要配套刪除,但卻未見勞動部修正草案刪除2週、4週、8週變形工時的配套。此外,從華航空服員罷工所凸顯的問題是,勞基法第84條之1的責任制,也是讓勞工工時過長、工作過勞的兇手之一,故亦主張應予配套刪除。
本會主張「恢復勞工7天國定假日」
  對於勞動部先前在621公告恢復勞工7天國定假日,包括銀行、證券等金融服務業係適用勞動基準法的行業,從業人員因此可以依法享有國定假日,本會即表達支持立場;同時對於外界所關注的股、匯市是否休市乙事,亦於622表達三點聲明如下:
一、以前遇有「颱風假」,金融機構提前停止營業,金管會指示業者之因應做法是留下必要的股款結帳等人力即可;同樣的道理,社會關注國定假日「股匯不休市」,金管會也可以指示金融業者採用部分必要人力因應,未必需要所有員工出勤的做法,這是有前例可循。況且在BANK 3.0及金融科技創新FinTech的發展需求下,與時俱進才是正途。
二、至於在這幾天國定假日出勤的勞工,本會暨所有金融業工會一致主張,依法應「工資倍給」,雇主不可以片面強硬要求勞方「同意補休」再用年度內無法補休而違法不給假。
三、最後,本會鄭重強調,長期以來銀行等金融機構營業日,都是主管機關與雇主團體(銀行公會)協商而已,完全忽視「營業日」不等於「工時」,及本會代表勞方,就「營業日」、「工時」等議題進行勞資政三方協商之嚴正要求。這次的國定假日勞工應否出勤的議題,本會主張,國定假日勞工放假的原則不容輕易破壞,這樣勞工才能有充足休息及有品質的家庭生活,絕非未經勞資協商,主管機關及雇主團體就強勢要求「股匯市不休市」。
  77,金管會銀行局詹庭禎局長、林寶惜組長主動聯繫本會洽談上述議題,由本會董雨英、鄭木欽兩位副理事長及韓仕賢秘書長至銀行局溝通討論。詹局長表示相當重視全金聯意見,也已先行了解業者意見及目前修法動態,本會除了肯定及感謝銀行局主動回應工會意見,雙方並於會議中仔細釐清相關細節問題;在經過充分意見交換後,本會與詹局長大致達成以下共識:在立法院未完成《勞動基準法》修法之前,今(105)年仍有9/28(星期三)、10/25(星期二)、10/31(星期一)、11/12(星期六)、12/25(星期日)等5天「國定假日」應依法放假;因此,政府若最後拍板決定股、匯不休市政策,則屆時將由銀行局正式發文給金融機構,對於這5天國定假日出勤的員工,雇主應依勞基法第39條「工資應加倍發給」之規定,給付員工加班費,不可以強硬逼迫勞方「同意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