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守護勞權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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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
出刊日期: 
2017/10/15
期數: 
第202期
  有鑑於勞工訴訟資源遠不及於雇主,透過司法途徑爭取自身勞動權益,除了必須面臨冗長訴訟程序,也得支應龐大訴訟費用,使勞工面臨經濟與精神壓力。台北市政府自民國90年成立「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補助勞工因雇主不當解僱、關廠歇業、發生職業災害或其他重大勞資爭議衍生相關訴訟費用,具體支持勞工爭取勞動權益。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為感謝歷屆委員、工會團體及台北律師公會16年來的協助與支持,並向市民、勞工朋友展現成績單,於918日召開「基金100,守護勞權」記者會,本會林萬福理事長及本會所推派的現任勞工權益基金委員、富邦金控集團工會王浩嘉理事長均應邀出席力挺。
  北市勞動局統計,勞工權益基金16年來受理了1,100件以上的申請案件,受補助勞工達3,700人次以上,補助案件中以不當解僱占72%最多,其次分別為職業災害、重大勞資爭議訴訟案件;實際幫助6成勞工取回應有勞動權益,用具體政策支持勞工勇於透過訴訟爭取自身的司法正義。審理補助案件中,常看到勞工受到雇主不當對待,包括:屆齡退休的勞工被雇主惡意解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雇主置之不理;老闆以莫須有的理由開除勞工。另外,勞動派遣勞工主張業主為實際雇主的訴訟案件,也是支持補助的對象。
  北市勞動局指出,勞工權益基金補助勞工訴訟也留下幾項特別紀錄。有位勞工與雇主纏訟8年,最終取得勝訴,勞動局一路支持,是訴訟期最長的申請者;再者,有777位勞工為請求雇主給付加班費而提起集體訴訟,為單次補助最多人的案件;還有8位勞工為爭取回復工作權,最後雖然敗訴,勞動局仍然補助其生活費、律師費、裁判費,補助金額達156萬元,是歷年補助最高的案件。

  北市勞動局賴香伶局長強調,勞工權益基金主要來源為雇主違法罰鍰,再回饋給勞工打訴訟,不讓資方以為小蝦米對抗不了大鯨魚,雇主違法終究要付出代價。她進一步表示,勞動局除了持續強化勞工權益基金之補助範圍外,未來規劃成立勞工權益中心,將勞資爭議之調解、勞動條件檢查、勞工法令諮詢服務等資源整併,使勞工朋友遭逢勞資爭議,能夠獲得直接且有效率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