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勞動三權 團結權:組織工會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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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高中職學生閱讀的勞動權益補充教材(4之2)
作者簡介: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秘書長
出刊日期: 
2017/10/15
期數: 
第202期
什麼是工會?
  小芬與小明在班上是很談得來的同學,由於畢業在即,前陣子相約去逛了學校舉辦的「校園徵才博覽會」,並在現場填了個人履歷資料;幾天前A航空公司 通知小明去參加面試,小芬則是接到B商業銀行的錄取通知。
  今天是A航空公司面試的日子,小明心裡忐忑不安,不知道主考官會問他什麼題目?
  主考官:歡迎你參加本公司空服員甄選面試,這裡有張在飛行時空服員常用的廣播詞,首先請你用台語唸出來。
  小明(深呼吸後):各位貴賓午安,歡迎搭乘A航空XY123從台北松山機場飛往日本羽田機場的航班,為了飛航安全,現在請您繫上安全帶…。
  主考官:你的台語講得不錯喔!可以聊一下來考空服員的動機嗎?
  小明:我喜歡從事跟人接觸的工作,也希望有機會到世界各地增廣見聞…。
  主考官:很好!接著要請教你,如果有機會加入A航空公司,將來在工作上萬一有遇到問題時,你會想跟哪個單位反映?
  小明:我之前在學校有選修「勞資關係」的課程,如果是工作上的問題,我可能會先向我的主管反映,可是如果沒有妥善處理,我就會考慮跟工會說,請工 會幫忙處理…。
  主考官(眉頭頓時皺了起來):…。
  這天也是B商業銀行通知小芬報到的日子,錄取通知書特別提醒第一天上 班報到後,將會安排三天新進人員訓練的課程。
  人資主管:歡迎各位加入B銀行這個大家庭,今天是我們新人訓練的第一天,希望各位努力學習,有任何問題可以隨時發問。等一下這堂課程是工會理事 長的「工會宣導」時間,讓大家了解什麼是工會?公司的勞資關係現況為何?
  理事長:各位新同事早安,我們工會成立5年了,最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大家的勞動條件及工作權;跟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工會最近已經跟銀行簽訂團體協 約,有順利爭取到一些比勞基法較優的條件,另外今天這個「工會宣導」時段,也是團體協約雙方同意約定的事項,目的是希望大家可以支持加入工會,共同打造B銀行穩定健全的勞資關係…。
  多數人不知道「工會」是什麼性質的組織,甚至對工會的印象不佳,認為是 公司裡面升遷無望、會吵會鬧的人才想參加工會;也有些人自認能力條件不差, 根本就不會想要跟工會沾上邊,以免成為老闆心裡的「黑名單」。
  遺憾的是,不少雇主打從心底就存著「反工會」的心態,並不樂見員工成立 工會,所以極盡所能打壓、阻撓工會的籌組。A航空公司面試時,主考官聽到小明提到「工會」兩個字時,就眉頭深鎖不以為然,是否就是暗示小明最後可能會 被刷掉,以防堵該公司有任何成立工會的可能性。
  這些對於「工會」的負面看法,可能是有所誤解,或是先入為主的敵意所致。 請各位先閱讀這幾個案例,同時想一想工會平常都在做些什麼事情?工會成立目 的是什麼?還有可以發揮什麼功能?
  案例一早年在信用合作社、銀行這些金融機構上班,還有所謂「單身禁孕條款」,就是女性員工一旦結婚或懷孕就要被迫遞出辭呈,後來在婦女團體及工會努力爭取之下,這些業者終於取消這項陋規,也促成了國家立法明文禁止。
  案例二工會以公司這兩年的營運獲利亮眼,要求與雇主協商明年調薪被拒後,工會決議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準備發動集體罷工,向雇主施壓;在罷工前夕,工會與雇主在談判桌上最後達成調薪5%的共識,勞資雙方劍拔弩張的對立氣氛瞬間化解。
  案例三有些公司會亂打考績整人或用不合理業績目標逼退員工,工會這時候可以挺身而出,除了為這些受委屈的員工(也是工會會員)平反,同時也要求與資方協商公平、合理的考績實施辦法或業績評核制度,甚至提出簽訂團體協約的訴求,商議有關工資、工時、獎金等勞動條件,當然也包括員工考績怎麼打的規定。所以像B銀行工會與資方正式簽訂團體協約,雙方就會約定這些重要的勞動條件、福利措施及勞動關係等事項,不僅可以保障會員勞動權益,也有助於勞資關係的正向發展。
工會的基本概念
一、團結權與工會的意義
  工會是由勞工形成集體力量,向雇主爭取權利與利益的組織,主要透過團體協商與爭議行為(甚至罷工)的手段,以達成保障工作權益及改善促進勞動條件、安全衛生及福利事項等目標;甚至工會之間聯合採取政治行動、施加更大壓力,要求國家制(訂)定或修正符合勞工利益的政策及法令。
  簡單來說,團結權是組織工會的權利。工會就是一個由勞工依民主、自主運作原則所成立,並且以維護、提升勞工的勞動條件與經濟生活為主要目的的正式組織。
二、工會的發展
  那麼工會的概念是怎麼來的呢?在過去,勞工為爭取權益而組織工會,會被視為犯罪行為,所以工會曾經被認定為非法組織。直到愈來愈多的勞工,不分國籍、地區群起抗爭,才讓各國政府改變禁止勞工結社的法令,承認勞工的團結權;其中英國是最早承認勞工團結權,允許勞工合法組織工會的國家(1824年)。由於勞工的團結權受到法律承認,大多數先進國家亦鼓勵勞工以集體力量與雇主進行協商,勞工的協商權及爭議權才進一步受到法律的積極保障。
  從歷史發展來看,工會的組織型態,依照工會會員屬性來區分的話,大概分為3類:職業工會(craft union)、產業工會(industrial union)、企業工會(enterprise union)。

  至於組織哪種工會比較好?原則上工會當然是愈大愈好,這樣的組織才會更有力量;我們也可以從如何發揮工會更多實際功能,降低資方干預打壓的角度,去思考哪種組織類型是最好的做法?
我國工會的現況
一、我國組織工會的流程
  各位現在對工會有了初步認識,那麼我國工會的現況又是怎麼樣呢?如果勞工想要組織工會時,他們可以怎麼做呢?又可以成立什麼類型的工會?
  我國《工會法》是規範工會籌組及運作的法令,依據《工會法》規定,「勞工均有組織及加入工會之權利」,不過「現役軍人與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員工」仍然禁止組織工會;至於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公務人員之結社組織,另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所以籌組工會的第一步,應有勞工30人以上之連署發起,接著是組成籌備會辦理公開徵求會員、擬定章程及召開成立大會,最後只要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即可向主管機關請領登記證書,以避免發生雇主阻撓工會籌組及控制工會幹部的問題。
  為使工會組織運作發展順利正常,如果發生雇主對於求職者、工會發起人、工會會員或幹部,有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等不利之 待遇,或者介入、干預工會的成立、組織或活動,或是拒絕與工會進行團體協商的話,因為侵害工會團結權、進行團體協商之權利,以及工會爭議權之行使,勞工及工會可就雇主這些「不當勞動行為」(Unfair Labor Practice),向勞動部申請裁決認定,以遏阻雇主打壓工會的意圖。另外,特別立法保護「企業工會」之團結權,包括明定雇主有代扣工會會費之義務、工會理事長及幹部的「會務公假」保障,以及協商團體協約資格的確立等。
二、我國工會的類型
  依據我國《工會法》的相關規定,工會組織類型也分為企業工會、產業工會、職業工會。
  企業工會是指「結合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依公司法所定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企業,或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所定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例如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就是由受僱於中華電信的員工組織成立。
  產業工會是「結合相關產業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例如成立於2012年的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工會章程就明定任職於公、私立大專校院與研究機構的所有受僱者(包括專、兼任的各級教師、研究員、職員、約聘僱、助教、校園勞動之學生),皆得申請加入工會。
  職業工會則是「結合相關職業技能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而且「應以同一直轄市或縣()為組織區域」。例如2016年進行罷工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就是由華航、長榮航空等不同公司的空服員,所共同組織成立的職業工會。
三、工會可以做什麼事?
  回過頭來看,工會究竟有什麼功能呢?工會可以做什麼事?參考《工會法》第5條規定,工會的主要工作(任務)包括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