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的集體勞資關係」勿淪於口號
台灣集體勞資關係失衡的4大問題:工會組織率低、雇主扶植御用工會、勞資會議虛應故事、勞工集體談判保障不足
出刊日期: 
2018/05/15
期數: 
第209期
  在勞動節前夕,台灣勞工陣線於430召開記者會,要求蔡英文總統「兌現競選承諾、落實責任政治」,並且指出蔡總統2016年所提出的六大勞工政見有嚴重跳票危機,應立即兌現政治承諾!
  勞陣指出,蔡總統的六大勞工政見包括縮短勞工的年總工時、扭轉勞工低薪趨勢、支持青年及中高齡就業、立法保障非典型就業、保障過勞及職災勞工,以及公平的集體勞資關係等,除了今年初吵得沸沸揚揚,卻又進退失據的工時修法之外,其他的政見基本上處於完全停滯的狀態,有嚴重跳票之虞。
  本會秘書長韓仕賢出席該記者會,對於蔡總統「公平的集體勞資關係」政見,表示台灣集體勞資關係失衡,與工會組織率低迷、勞工集體談判保障不足有關。加上這次勞基法修法又再賦予工會或勞資會議(無工會組織者)同意雇主可以實施放寬單月加班時數上限、輪班間隔時間縮短、鬆綁每七天一例假之規定,在當前工會組織密度低微、勞資會議多由資方主導的現狀,這些降低勞動條件的勞動力彈性化措施,相關把關程序恐將淪於虛設。
  因此,韓秘書長指出,修改勞動三法相當重要,包括工會發起規範、降低產業工會協商門檻、要求職業工會改革、開放公部門勞工團結權、保障工會活動權、強化工會進行團體協商的實力等,均與之相關。其次,雇主蓄意扶植成立御用工會,或者對於複數工會存在差別對待的不公平問題,中央及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應有通報機制及依法監督查核。
  第三、必須解決資方主導勞資會議的問題,因為雇主只要掌握半數勞方代表的支持,就可以完全主導勞資會議的決議。其中,勞方代表的產生缺乏民主機制,甚至資方違法指定勞方代表;以及勞資會議沒有實際舉行,只是人資「紙上作業」,應付主管機關審查,這些現實存在的嚴重疏失,主管機關應該拿出有效解決方法,否則未來就算舉辦勞資會議的事業單位家數顯著增加,也只是雇主虛應故事罷了!
  今年近萬勞工五一遊行之後,對於保障勞工組織、參與工會,以及參與團體協商權利,報載(經濟日報,2018/05/02)勞動部為改正雇主不當勞動行為,確保公平集體勞動關係,已主動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協商,並決定自即日起將事業單位是否有不當勞動行為,列為申請上市櫃的審查項目。勞動部官員進一步解釋,企業申請上市櫃時,櫃買中心及證交所都會徵詢勞動部意見,未來勞動部針對重大勞資糾紛有無違法情事,特別關注是否有不當勞動行為,若雇主未依裁罰結果進行改善,勞動部會向櫃買中心及證交所提出勞動部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