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控集團工會與富邦證券、富邦期貨續簽團體協約
作者簡介: 
富邦金控集團工會秘書
出刊日期: 
2019/10/31
期數: 
第226期
  108103日,在勞動部劉士豪政務次長、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王厚偉司長、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賴香伶局長、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鄭木欽理事長及公司陳昭如人資長、公司經營團隊、工會幹部們的見證下,本會吳曉文理事長與富邦證券程明乾總經理、富邦期貨張雅斐總經理完成第二次團體協約簽訂。
  勞動部劉士豪次長表示今日工會與富邦證券、期貨完成團體協約的簽訂,勞資雙方能在務實、理性的原則上進行協商,一步一步達成共識,最後簽訂團協約,對工會及公司表達最高的祝賀;且這次協約條款有些更優於法令,包括預先給予特別休假(以及雙方合意有上限8天計入平均工資核算舊制退休金)、生育補助、育兒補助等,由衷佩服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過程所付出之辛苦努力。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賴香伶局長表示,很高興見證工會與公司簽訂團體協約,保障員工勞動條件及增進員工福祉。
  富邦證券程明乾總經理表示,富邦證券在104年率先與工會簽訂第一次團體協約,之後在去年3月團體協約屆滿前,再次與工會進行協商,並達成團體協約之條文共31條。其中有優於法令的退休條件與產假、生育、育兒補助等福利,在生育補助方面第一胎補助壹萬元、第二胎起每名胎兒補助貳萬元;另提供零至六歲子女每年參仟元補助,讓員工在職場上更無後顧之憂。
  富邦期貨張雅斐總經理表示,公司持續精進優於法令的勞動條件及員工福利,賦予員工更好的勞資環境,在此感謝勞資雙方代表於協商過程中辛苦付出,期望雙方共創更美好的未來。
  本會吳曉文理事長說勞資協商及締結團協是穩定勞資關係最關鍵的一環,公司為永續經營而努力,工會則透過團體協商爭取勞動權益,今天本會與富邦證券、期貨能完成團體協約的簽訂,全賴勞資雙方的和諧交流,在互相體諒包容下達成締結團體協約的成果,感謝所有工會幹部的無私付出。
  最後本會要向這屆團協代表(王浩嘉、何進村、吳賢芳、黃泰鈞、劉繼中、林介民、蔡國忠、陳文虎、林綉蓉)致上最誠摯的感謝,也感謝全體會員的支持,讓勞資雙方順利簽訂團協約,也希望公司繼續傾聽工會反應的聲音,勞資和諧共好、營造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