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渣打銀行工會【聯合新聞稿】保障會員權益 渣打銀行工會提不作為訴訟
出刊日期: 
2020/12/29
    新聞聯絡人: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秘書長韓仕賢0933-283106
                      渣打銀行工會總幹事吳毓瑩0920-723639
勞動事件法於10911日正式施行,並於該法第40條新增「不作為之訴」之規定,賦予勞工所屬工會能夠在章程所定目的範圍內,以工會名義直接對侵害多數會員利益之雇主提起訴訟,讓缺乏訴訟資源或是害怕對雇主提告之受侵害勞工,能夠迅速且妥適地恢復權益、避免損害擴大,並強化工會保障會員權益之功能與程序角色。
渣打銀行工會表示,渣打銀行與工會簽有團體協約,約定勞動條件修惡時應先取得工會同意與勞工同意,但渣打銀行在未與工會協商、亦未取得理專人員同意,甚至不具合理性、合法性之情況下,竟不附理由地調升理專人員之業績目標,變相剝奪理專人員應得之業績獎金,已違反團體協約與勞動契約之約定。渣打銀行工會於今年初即多次請求與渣打銀行協商,但未見其給予善意回應,工會僅能訴諸勞動事件法之不作為訴訟,捍衛會員之權益,也替所有銀行同業人員開第一槍,以求打破勞資間不對等之經濟地位。
故在1091229日新法施行將近一年之際,渣打銀行工會在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全金聯)支持下正式委任律師向台北地院起訴,一方面檢視勞動事件法對於勞工之保護目的是否實現;另一方面渣打銀行工會也期許透過訴訟前階段之勞動調解程序,與渣打銀行進行有效的溝通,並在勞動調解委員專業的協助下儘速謀求共識、創造雙贏。
金融業業務人員業績目標長期以來任雇主片面調高,已是金融業界勞方永遠的痛;每年不論景氣好或不好,業績目標都只有往上調,勞工壓力從來都是有增無減!因此,全金聯認為雇主不應該無視外在景氣好壞,每年施加給業務人員的業績目標一再上調,資方此一過於功利主義的壓榨手段,恐導致業務人員為了業績而不當銷售,甚至鋌而走險,失去了銀行員應有的道德底線!不良的企業文化是弊案發生原因之一,這也是金管會日前政策宣示要擴大追究管理高層的連帶責任原因,因為不只是外商銀行與民營銀行如此,泛官股的銀行亦是,透過今年勞動事件法的施行,工會才能有機會替會員依法爭取權益。
全金聯也呼籲主管機關應正視此問題,適當的業績目標乃為金融體系健全發展之基礎,勞工才能於工作與生活間取得有效平衡,勞資共同建立良好企業文化與形象,始能提供優質服務予客戶,贏得消費者更大信任,創造三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