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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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國立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博士生
出刊日期: 
2012/07/15
期數: 
第1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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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永豐銀產工總幹事
出刊日期: 
2008/10/15
期數: 
第九十四期

  問一:稅改是離我們很遙遠、也很複雜的「國家大事」,只有政客才關心,干勞工什麼事?而且大家很早就知道台灣的稅制有問題,也一直得過且過,為什麼這個時候突然要關心?

  答:稅改在這個時間點「突然」變得重要,主要是因為實施多年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將在明年落日。政府長期以來依據這個條例替台積電、聯電等高科技業者及國泰、富邦等金控公司減稅、免稅,每年減收1千多億稅金,全部由我們平凡的950萬上班族共同分擔,10年下來,沉默的上班族多承擔了1兆元以上的重稅,也造就了許多豪門巨富和光鮮亮麗的科技新貴。

 

不滿行政院與工商界多次利用「早餐座談」明通款曲,公平稅改聯盟動各民間團體到行政院要求比照對工商團體的待遇,圖中為公平稅改聯盟發言人孫一信。

  如今,這些高科技業者的翅膀長硬了,不再需要依靠稅收補貼就能在國際間有競爭力,《促產條例》也即將落日,從明年開始,政府每年會多出1,483億元的稅收,該是將這1,483億元稅收歸還給受薪族的時候了。如果全數歸還,則每個級距的綜合所得稅可以大降3.5%至4%。

  但是,那些長期享受免稅好處的財團巨富捨不得吐出這塊肥肉,又開始動作頻頻,向政府施壓。在最近賦改會提出新版的稅改方案中,這1,483億元中只有300億元才是用來退我們的稅,其他1,183億元還是要送給財團,讓企業營所稅降5%、保留功能性獎勵300億元、搭配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稅收損失230億元)。

  這筆錢是我們沉默的勞工努力230年替資本家多繳稅金後理應還給我們的,是遲來的正義。台灣勞工長期承受全世界最重的所得稅負擔,所得稅中有75%都是由薪資固定收入族群來支撐,因為台灣的財團享受太多不合理的減、免稅優惠了。

  問二:有人說:「減稅才能救經濟」,降稅讓經濟動起來,國家稅收反而變多。何況「中華民國萬萬稅」是人民的普遍感受,政治人物貪污多,效率差,所以讓政府少收點稅不是很好嗎?

  答:台灣的財團極力推動減稅,「中華民國工業總會」耗費鉅資在電視上強力打廣告,就是持「減稅救經濟」的理由。表面上看,台灣富人的減稅主張得到了鼓吹「小政府」的經濟學理之支持,但這樣看就太抬舉台灣的富人了,他們才不管什麼是非,只想貪圖更多的減稅利益,學理只是用來掩飾貪婪、裝飾門面的工具。事實上,就算全民都同意「輕稅簡政」的構想,這些富人也必須大幅加稅才行!

  稅的基本概念是:稅收=稅率×稅基。台灣目前的病徵是稅基不斷侵蝕縮小,導致稅率偏高無從下降。譬如,台灣的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很高(40%),香港只有15%、新加坡只有20%,的確符合一般人「中華民國萬萬稅」的印象;但實際上收到的稅佔國民生產毛額(GNP)的比率,卻從1992年的18.6%,逐步下降到2002年的12.3%,不及新加坡15%、香港16%、南韓19.8%、日本21%、美國22%、英國30%及北歐國家35%到40%,台灣國民平均的「租稅負擔率」幾乎是全世界最低。

  為什麼稅法中規定的稅率很高,但實際的「租稅負擔率」卻很低?答案很簡單,因為有些人不繳稅,而且這些人還都是有錢人。根據財政部透露,台灣年收入破億元以上的富人有40位,其中卻有8位分文不納稅,這樣公平嗎?

  稅基被破壞,結果當然是政府赤字大增。根據泛紫聯盟估計,到2001年以後,政府歲出的「賦稅依存度」已下降到只有51%,意思是說,政府每花費100元,只有51元來自稅收,另外49元要靠變賣國有土地、股票等全民資產,以及舉措各種帳面上或隱藏性的借貸來支應。

  這等於是在揮霍未來子孫的財富。現在減台灣富人的稅,等於未來加我們子孫的稅。因為國家的負債最後總得有人來埋單,每減一次稅,其實就是在醞釀下一次加稅的能量,因此今天怎麼減下去,總有一天又會怎麼加回來。

  輕稅的前提是稅制沒有扭曲,稅基都很健全。有錢人都不繳稅,當然一般老百姓的稅率降不下來;反之,倘若稅基能擴大與健全,就能對所有人減稅,達到輕稅簡政的目標。所以,問題不是「大政府Vs.小政府」的爭議,而是「對所有人減稅Vs.只對富人減稅」的爭議。

  問三:這樣說來,台灣稅制好像真的很扭曲,到底有哪些減、免稅的浮濫和不公?

  答:過去幾年來,藍、綠兩黨都替財團和鉅富減了許多稅,嚴重破壞台灣稅制的公平性(見右下表)。
 ■富人減了多少稅?
 項 目  內     容  估計損失稅收
土地增值稅減半  以公告地價(約市價4成)做為課徵標準,嚴重低估,擁有土地愈多的財主減免愈多  每年稅損2001000億元
免徵土地交易所得稅
證券交易所得稅  全台灣最富有的1%,其個人財富來自股票交易所得者,占總所得58%以上,但這一項所得卻完全免稅  每年至少損失1500億元
金融事業營利稅  88年度金融事業營業稅由5%降至2%,93年度起全部免稅,台灣成為全世界金融業的免稅天堂。  每年稅損710億元
 兩稅合一  政府認為公司大股東投資所得被課稅兩次,一次是公司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一次是個人的綜合所得稅,因此,允許股東在個人綜合所得稅報稅時,可以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  愈有錢、投資愈多的大股東減稅愈多,形成鉅富免稅法案。每年減收350億元。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原本只對策略性產業的投資及升級給予獎勵,現在又擴大適用範圍到所有製造業。  1993年到2000年,合計損失高達2363億元。
軍、教人員免稅  軍、教人員收入大幅提高,高出勞工平均薪資甚多,卻仍然免稅。  每年稅損145億元
個人境外所得不課稅  有錢人到海外投資或購買海外基金、債券的所得,完全課不到稅,已成逃稅的主要渠道。先進國家早採「屬人主義的寰宇所得」,海外所得也要課稅,以杜絕逃漏稅。  每年稅損無法估計
不動產證券化  土地、房屋資產只要變為證券化的金融商品,上市後就可以完全免稅;未上市者,最高稅率只要6%。此規定炒作土地或以金錢套利者大開漏稅的方便之門。  稅損無法估計

   由於這些項目的減、免稅,國家每年減少 7,000億元的稅收;而能夠利用上述稅負減免來獲得龐大利益的人,也只有位於金字塔頂端的財團和鉅富。

  國家稅收的主要來源是所得稅,所得的來源可分為薪資所得和資本利得。以上減免項目幾乎都是「資本利得」,導致台灣稅收來源高達75%來自我們領死薪水的上班族,只有25%來自資本利得;但其他國家的稅收從資本利得而來的比例約占50%,比台灣高出許多。

  問四:但是,有人說遺產稅與贈與稅的稅率太高,導致有錢人都將錢匯到海外,不利台灣經濟。因此,最好降低遺贈稅,讓資金回流台灣,政府也才能真正課到稅。這個說法對嗎?

  答:美國股神巴菲特曾經說:「還好現代國家發明了遺產稅,不然像我這樣毫無家世背景的窮小子根本沒有白手起家的機會」。遺贈稅又稱「富人稅」,其用意在於平均社會財富,避免財富隔代移轉的不公。沒有遺產稅,就沒有「立足點平等」這回事。

  資本家團體不斷遊說政府,要將遺贈稅最高稅率50%一口氣降到10%。但是,在遺產稅總稅收240億元中,有48%是由金字塔頂端最有錢的人(亦即適用最高級距稅率50%的人)繳納,一般中產階級的遺產稅負擔相對很低,一口氣將最高稅率從50%降到10%,圖利了誰,答案很清楚。  

      在全球化趨勢下,資金的移動快速而多變,遺產稅乃是死亡當時的機會稅(除非死亡才課得到稅),跟資金動態進出間的關係並不大,將遺產稅的調降當成是促進資金回流的工具,顯然牛頭不對馬嘴。

  更重要的是,死亡時的遺產稅跟生前的所得稅相輔相成,息息相關。如果所得稅公平課徵的精神能夠落實,則稅制上便無須在一個人死亡時再設置一道「最後防線」。台灣正好是因為有錢人在生前都盡量逃稅,導致遺產稅迫不得已變成維護稅制公平正義的「最後機會」。由此可知,所得稅的扭曲(尤其是資本利得課不到稅)才是真正亂源,而且牽一髮動全身,也扭曲了整個稅制。遺贈稅調降的議題不是不能討論,而是必須同步將其他漏洞補起來,再來談遺贈稅調降的問題才有意義。

  問五:那公平稅改聯盟在這部分的主張是什麼?

  答:稅改聯盟的主張可以用一句口號總括:「人民減稅,富人加稅」。換句話說,就是要將上述嚴重扭曲稅制的「資本利得不課稅」現象矯正回來,其中包括:(1)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完全落日,不要再借屍還魂。(2)土地增值稅以「市價」取代「公告地價」課徵。(3)復徵證所稅:以大戶、鉅富為課徵標的,讓散戶、每年賺取的金額在1千萬以內的投資大眾不會被課到稅,而且盈虧可以互抵,前一年虧損可以抵減次年的財產交易所得。

  問六:但是,我能做什麼?老百姓微薄的力量,有可能抵擋資本家強大的遊說勢力嗎?

  答:倘若我們都保持沉默,倘若六大工商團體的「建言」都一一實現,那將是一個極其恐怖、難以想像的世界。經濟部已經替資本家擬出「新產業三法」,幾乎涵蓋了原「促產條例」中的所有租稅優惠,等於是「課多少,補多少」。除此之外,六大工商團體還加碼喊出:(1)調降個人綜合所得稅;(2)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3)取消最低稅負制;(4)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改為股利免稅法;(5)調降遺贈稅。

  以上專有名詞雖然不好解釋,但我們也可以猜到,資本家趁著稅制要改的契機,不僅企圖把多課的稅通通拿回來,還獅子大開口多要很多不屬於他們的利益。難怪工總的「減稅」廣告可以不惜成本,長時間、密集、多管齊下地播送,企圖對人民洗腦。假設我們預估廣告要花的成本約1億元,那麼每年回收的「利潤」至少也在1千億元以上。天底下還有更好賺的生意嗎?

  但「人民力量」沒有我們自己想像的薄弱。理由是:大多數人民對於稅制不公的情形都有了解,人民不是笨蛋。沉默不代表麻木,憤怒其實藏在心中,只缺集體發洩的管道。

  《天下雜誌》最新的民意調查可以佐證:

61%的民眾認為,目前台灣稅制最迫切而要改革的問題排序,仍然是讓要有錢人多繳稅,解決貧富差距過大的問題。

64%的民眾主張企業所得營所稅率25% 應不變或提高。證券交易所得稅是否恢復課徵?民調顯示有54%的民眾贊成恢復課徵,遠高過反對者的30%相較於近來不斷播放的「減稅」廣告,近5成民眾傾向擴大政府,認同政府應抽較多稅,並投資在教育、社會福利與照顧窮人;有47%的人認為減稅只會使有錢人愈有錢,窮人愈窮,僅有34%的民眾認為政府該減稅。

  這股沉默的力量即使只有一小部分宣洩出來,也是非常可觀,因為它會帶來強大的共鳴,任何政府都不敢忽視。公平稅改聯盟預定在12月中旬舉辦遊行,讓政府知道我們的心聲。這場運動的訴求是公平正義、是人民的生存權、是下一代不要揹負我們這一代債務的「世代正義」,它超越藍綠、不是嗆馬,也不是挺綠。事實上,政府目前對於稅改還沒有做出任何最終結論,遊行其實可以提供政府強而有力的民意支持,抵擋資本家無理的需索,讓政府做出對的決策。這個運動如果有顏色,它的顏色應該是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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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永豐銀產工總幹事
出刊日期: 
2008/09/15
期數: 
第九十三期

 

  每天早上搭公車上班,你是否發現乘客的年齡偏高?你是否好不容易找到座位,正想瞇眼補眠一下,卻發現有老人上車,而掙扎著要不要讓座?這樣的經驗恐怕會愈來愈普遍: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台灣已進入「準」高齡化社會,目前台灣65歲以上人口佔總人口10%,十年過後,這個比例將上升至15%,加上少子化,未來將是每三個年輕勞動人口,就要負擔養一位退休老人的世界!

  這是非常沉重的前景,如果大幅膨脹的退休人口(你、我將來都在其中)都要依賴年輕人奉養,恐怕會壓垮未來經濟成長的支柱!於是,為了因應老年生活的經濟安全需要,政府有必要重新翻修目前的退休保險體系,預做因應。

  我們目前的退休老年保障有下列幾種形式,主要是伴隨著工作而來(有工作才有保障):

    勞工退休金

  我們過去常說,不論你在某家公司做得再苦,也一定要熬到退休,否則拿不到退休金,指的就是這一種。但目前有新制與舊制兩種併行,各有利弊,都有人使用。如果是舊制,只要換工作或被資遣,年資一中斷,就領不到退休金。舊制的計算方式如下:

 ◎勞退舊制

 ▓請領條件:

 在同一家公司(1)工作15年以上,且年滿55歲;或(2)工作滿25年;或(3)年滿65歲。

 ▓退休金計算:

 工作年資前15年,12個基數;超過15年,11個基數,最多45個基數(1個基數=1個月平均工資)

  如果是新制,雇主每個月按你的月薪提撥6%,到你在勞工保險局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這個專戶的錢完全是屬於你的,不會因為換工作而受影響。換言之,你可以任意跳槽、換工作,你在不同公司任職期間的退休金持續累積,不必像舊制非得在一家公司待到退休才領得到退休金。

 ◎勞退新制

 ▓請領條件:年滿60

 ▓退休金計算:月薪6%

  舊制領的錢比新制多很多,但往往是看得到,領不到;新制改進了這個致命缺點,一定領得到,缺點是領得少。這兩種制度目前都有人使用。

    勞工保險(簡稱勞保)

  很多人都分不清楚「勞退」(上面所述)與「勞保」之間的差別,或是將兩者混為一談,其實,一般勞工有兩種退休保障,不是只有一種。「勞退」的性質是「雇主恩給」(白話說,就是國家命令雇主掏錢賞賜給勞工);「勞保」則是勞工集體參加、相互分攤風險的一種社會保險。

  勞保的請領計算方式跟「勞退舊制」卻正好顛倒:

 ▓請領條件:

 (1)投保年資滿1年,男年滿60歲或女年滿55歲者;或(2)投保年資滿15年,年滿55歲者;或(3)投保年資滿25年,年滿50歲者;或(4)在同一投保單位投保年資滿25年者。

 ▓老年給付金計算:

 保險年資前15年,11個基數;超過15年,12個基數,最多45個基數(1個基數=月平均投保薪資)

  值得注意的是,勞保老年給付的特色是一次提領。目前一般人領到勞保老年給付的平均金額只有107萬元,但內政部統計,台灣勞工60歲退休之後,平均還要再活22年,顯然不夠用!於是,便有了將勞保「年金化」的構想,所謂「年金化」,就是將「一次提領完畢」改成「每月提領」,並且「活得愈久,領得愈多」。

●勞保年金   

  勞保若沒有年金化,一次提領平均只能領到一百多萬,但是年金化之後,就完全沒有請領金額上限,根據勞委會的估算,以月投保薪資32千元的勞工為例,如果勞工選擇領年金,只要領到第8年,就超過一次提領的上限,如果能領到22年(退休後的平均餘命)大概可以多領248萬元。目前只要在200911(勞保年金開辦)以前參加過勞保的人,可以選擇要一次提領還是領年金,當然,聰明人一定會選擇年金。

  但是,還是有許多人不放心選擇年金制,這是基於「落袋為安」的心理,尤其擔心「萬一有三長兩短,沒領到的錢就變成國家的」。其實,勞保年金有以下配套設計,讓領年金真的變成穩賺不賠的生意:

1.如果投保人真的有三長兩短,遺屬也可以領遺屬年金。

2.如果投保人失能(終身無工作能力),年金制還可以加發眷屬補助(最高50%),比一次提領更好。

3.年金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不怕通貨膨脹。

4.若延後領取年金,還可以加錢:目前是年資15年且年滿55歲可開始請領,如果你延後10年到65歲才開始領(勞基法已延長強制退休年齡至65歲),每延後一年,金額增加4%,最多增加20%

  不論是「勞退」還是「勞保」,前提條件都是有工作、有一定雇主的人才能加入。勞退是由雇主每月提撥員工月薪6%至帳戶中,勞保也是由雇主辦理加保,離開公司則退保,但若是有工作、卻無一定雇主的勞工(如自營業者等),政府允許他們加入職業工會,由工會來辦理勞保。

   這樣看來,國家的老年退休保障體系,遺漏了失業者、提早退休的人、無業者(如家庭主婦等),這些人的共同特徵就是沒有工作,其實更弱勢、更需要國家介入照顧,反而被忽略了。國民年金的推出,正是要彌補這個漏洞。

●國民年金

  「國民年金」既然有「國民」兩個字,一般人會直接聯想到的是「所有國民都有資格領取的年金」。事實上,這的確是工運與社福團體奮鬥的理想,希望將「國民年金」打造成一個所有國民都享有的基本社會安全保障。但基於種種現實政治因素,最後拍板定案的國民年金卻大幅縮水,變成一種「補破網」式的年金制度,亦即軍公教有公保、勞工有勞保與勞退、農漁民有農保和漁保,剩下來一群頭頂沒有任何保障傘撐開的零星族群,就通通劃歸在「國民年金」的保障範圍內。

  國民年金保障的是「沒有工作的人」,照理跟我們銀行員沒有關係,但是,有以下三種情況會跟我們有關:

1.如果你是在勞保年金開辦以前(200911以前),已符合勞保老年給付資格,你可以選擇一次領完,再加入國民年金;你也可以繼續保勞保至65歲(強制退休年齡),然後領勞保年金。

2.如果你是在勞保年金開辦以後(200911以後)失業,勞保年資又沒有超過15年,你可以選擇參加國民年金,也可以選擇找職業工會加保,使勞保年資不中斷。

3.如果你在勞保年金開辦以後才領的老年給付年資超過15年,不能參加國民年金。

  尤其是上述第一種情形,涉及了勞保年金與國民年金之間孰優孰劣的選擇問題(究竟要一次領完勞保老年給付,然後加入國民年金,還是繼續加保到可以領勞保年金比較好?)

  若將兩種年金比較,勞保年金無論在哪方面,都更優渥:(詳下表)

項       目

國 民 年 金

勞 保 年 金

說       明

投保薪資

固定為17,280

依其工作所得,最低17,280元,最高43,900

投保薪資較高,代表日後領回較多,對老年生活較有保障

保險費負擔比例

被保險人60%

政府40%

雇主70%

勞工20%

政府10%

雖然勞保年金的保險費率比國民年金稍高,但是勞工只要負擔其中20%就好,比國民年金中,被保險人要負擔60%有利很多

給付項目

身心障礙、老年及遺屬年金

1.      普通事故: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給付

2.      職業災害:傷病、失能、死亡及職業災害醫療給付

勞保的給付項目比國民年金多出甚多,表示保障範圍較廣、也較周全

給付標準

投保薪資x年資x 1.3%

投保薪資x年資x 1.5%

同樣投保薪資,勞保年金每月領得較多

  我們假設60歲的老張在勞保年金開辦(200911)以前,勞保年資已達30年,有資格申請勞保老年給付,投保薪資是32千元,老張到底是一次領完,再加入國民年金較好,還是繼續加勞保5年至65歲領勞保年金划算?

  根據上表的比較,我們知道老張一次領完固然立即有很多錢入袋,但是如果老張活得夠久(退休後超過8年以上),比起領年金的人其實是吃虧的;再加上後面5年的國民年金也不及繼續保勞保年金領得多,所以一動不如一靜,老張還是繼續加保領勞保年金划算。如下表所示:

老張:領勞保一次金+國民年金

老張:領勞保年金

  

勞保年金每月可多領17,270元,17年後勞保年金總共可多領2083,080

勞保一次金:144萬元

國保月領:3,562

17年:726,648*

 

合計:2166,648

 

月領:20,832**

  17年:4249,728    

註:*65歲以後平均還可活17年。

        **60歲以後請領勞保年金者,每延後一年加給4%65歲就加給20%

 

所以,結論很簡單,雖然多了國民年金的選擇,但是一般勞工能夠保勞保,就還是繼續保,即使失業了,透過職業工會參加勞保也比參加國民年金要好。這是因為國民年金作為一種理想已經大幅縮水,其定位從照顧所有國民修正為只針對無業者的保險,而且勞保年金化之後的保障已優於國民年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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