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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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17/09/15
期數: 
第201期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831邀集銀行業及媒體業兩批陪同鑑定人與會,舉行106年度「勞動條件檢查陪同鑑定制度」座談會,本會暨多家銀行業工會幹部出席踴躍。座談會由賴香伶局長主持,並由勞動基準科進行業務報告,專題討論的主題則是「天然災害出勤」、「業績獎金發放」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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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秘書長
出刊日期: 
2017/05/15
期數: 
第197期
◆違反勞基法裁罰件數最多的金融機構
1.南山人壽
2.花旗銀行
3.元大銀行、國泰世華銀行
◆金融業最常見違反勞基法態樣
1.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2.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3.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4.延長勞工工作時間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規範台灣勞工工時、工資等重要勞動條件「最低標準」的《勞動基準法》實施至今將近33年(198481生效施行),包括銀行業在內的金融機構適用該法也已20年;雖然這幾年有些金融業工會透過與資方簽訂勞動條件比勞基法較優的團體協約,卻也不時傳出金融業者違反勞基法的勞資爭議。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的前身為「中華民國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成立於199396,時值政府強行推動公營行庫「民營化」政策,銀行員面對未來的政策面、法律面、以及新的勞資關係諸多挑戰,在工會組織發展上,陸續成立「產業工會」(即現在的企業工會)以擴大勞工團結力量;在勞動權益保障上,則提出銀行業適用《勞動基準法》的行動訴求,以抗衡資方「於法無據」的敷衍塞責!然因當時財政部及銀行業者(政府於1991年同意16家新銀行籌設)強力杯葛,工會展開了長達8年的適用勞基法之役,銀行、證券、信合社及保險等金融業才陸續於199751日後為勞基法指定適用行業(表1),這是工會歷經無數坎坷、艱辛,所爭取到的重要勞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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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17/03/15
期數: 
第195期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31日出刊的第45期《勞動台北》電子報指出,北市勞動局自2015年起推動銀行業專案檢查,在招募31名銀行業陪同鑑定人,並進行培訓作業後,7月份起針對32家主要銀行實施第1波專案檢查,8月完成所有檢查程序,違規項目經事業單位陳述意見後,9月針對違規銀行進行裁處並公布違規業者名單。20168月中旬,為瞭解銀行業者勞動條件改善情形,再啟動銀行業複查計劃,本次複查32家事業單位合計違反54條違法條次,相較104年合計違反106條次,減少49.1%。北市勞動局根據這兩年(2015-2016)所推動的金融業陪同鑑定專案勞檢結果,認為銀行業兩年來的勞動條件初步已有緩步改善的成績,並說明有關加班費給付、延長工時等違法事項的處理情形。
  首先,就未按規定發給加班費(勞基法第24條)部分,從2015年違規家數31家降為21家,有32.2%小幅改善。至於使勞工超時工作(含1日工時超過12小時、1個月加班時數超過46小時)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2項規定減少15家次,改善幅度達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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