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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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20/02/11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本會)贊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於2020.01.09預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五條之草案。金管會於「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增列個別股東擔任委託書徵求人最低應持有金融機構已發行股份二百萬股之持股數門檻。全金聯支持金管會修正意見之理由如下:

 一、現行條文係鑑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法所規範之銀行及保險法所規範之保險公司等(以下簡稱金融機構),其營運涉及大眾存款戶及保戶權益,若持有少數股份之股東,利用委託書取得公司經營權,恐影響金融機構之穩定經營,故將繼續一年以上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千分之二提高為千分之五,並刪除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八十萬股以上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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