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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7/08/15
期數: 
第八十期
  我們認為,政府任何重大政策都不應該獨斷獨行,必須經過審慎評估討論、形成社會共識而行,才是好的政策。「二次金改」既已被社會輿論轟批是圖利財團、人民受害的錯誤政策,蘇內閣去年4月也同意緊急煞車,我們不解陳總統為何又無端指示繼續推動該政策,更無法接受政府盲目強推金融整併的說辭。
我們重申,創造台灣金融產業有一健全發展環境,遠比政府動輒將「國際化、民營化」空洞說法掛在嘴上來得迫切重要。政府當務之急是要求體質欠佳的金融機構尋找買主、限期增資或直接接管,徹底解決問題金融經營不善之弊;以及嚴格落實金融監理機制,杜絕金融財團、家族及外資因覬覦對台灣經濟成長與社會發展有所貢獻的官股銀行豐沛資產,藉由諸多不當手段(內線交易、質押股票或違反法規)明爭暗搶。
我們主張,「金融改革」必須兼顧公平公義與社會觀感,工會經過多次會議討論,正式提出三大訴求:
(一)反對財閥治國,嚴禁敵意併購
(二)尊重自主經營,強化金融監理
(三)還我勞動三權,保障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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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7/07/15
期數: 
第七十九期
◎遊行日期:9月8日(星期六)下午1:00
◎遊行地點:台北市(申請中)
◎遊行訴求:
一、反對財閥治國
(1)政府對於第一金、兆豐金仍有主導權,不應隨便被任何財閥吞併,應該主動尋找併購標的,壯大成為主導國內金融市場的金融機構,繼續肩負金融政策任務。
(2)反對財閥以小吃大、敵意併購,尤其合庫、台企、彰銀的官股股權必須注意「社會觀感」,不應該賤賣給「吳辜蔡花」財閥及外資,變相賤賣國家財產。
二、強化金融監理
(1)為健全金融產業環境及解決金融機構過多的問題,政府應主動要求「後段班」銀行盡快尋找買主、限期增資或由金融重建基金(RTC)直接接管,徹底解決問題金融經營不善之弊。
(2)速審嚴懲王又曾家族,積極緝捕辜仲諒、陳由豪、王玉雲、曾正仁…等金融大盜,以符合社會期待及落實公平正義。
三、爭取勞動三權
(1)立法院應於本屆最後會期修正通過「勞動三法」
(2)因應金融整併,要求「金控工會」、「金融服務業總工會」合法化,以提升工會爭取勞動權益協商談判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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