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行員安全健康從現在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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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1/05/15
期數: 
第五期

       銀行業於今年三月底由行政院勞委會公告納入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行業,勞委會北區勞動檢查所旋於四月前往新竹、宜蘭地區,針對多家銀行進行勞工安全衛生檢查;檢查結果多有違反勞工安衛法規的規定事項,並遭勞檢機關要求限期改善。  

      由於銀行業納入安衛法適用範圍未久,業者不論是不諳法令無所適從,或是時間匆忙尚未改善,這項勞動檢查所突顯的意義,在於銀行員的安全健康不容輕忽,希望業者也能有所體會,盡心盡力提供全體銀行員一個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  

       本會在此願意提供下列建議,做為工會與業者促進安衛的參考:

)設置勞安室及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並安排接受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二)業者應會同工會或勞工代表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三)工會應主動對於各地工作場所進行不定期抽檢,以協助業者徹底掃查安衛死角。

(四)業者應為員工辦理定期健康檢查,依法該筆費用應由雇主負擔。

     本會呼籲勞資雙方共同為建立一個「零職災」的工作環境攜手合作,並且根據上述建議,共同擬定具體進度及編列相關經費預算,以落實保障勞工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