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彰銀工會召開第4屆第2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係為修訂本會推派勞工董(監)事實施辦法,以因應主管機關法令變更和情事變動,使工會推派「監察人」亦適用本辦法以符實際會務運作,同時並辦理本會勞工董(監)事代表之選舉。
推派勞工董(監)事實施辦法所有修改條文經與會代表溝通討論後無異議通過,隨後進行投票選舉勞工董(監)事,由現任理事長曹炳坤當選成為彰銀工會首位勞工董(監)事代表,也宣示工會已為彰銀產業民主跨出重要的一步做好準備。工會已經準備好落實「產業民主」、「公司治理」理念,馬總統是否也準備好履行「凡有工會組織之金融機構,應至少有1席董事由工會推選出任」的承諾了呢?
▓增進會員福利及向心力,「會員福利及慰問辦法」自97年12月18日實施生效
工會除了捍衛會員工作權益,更朝提供會員多元化服務的方向努力。但過去嚴格遵守樽節開支之原則,對於會員福利及慰問事項相對著力較少,僅有會員本人及家屬之死亡慰問。
考量增進會員福利及向心力,12月18日工會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彰化銀行產業工會會員福利及慰問辦法」並立即生效,該辦法除了納入現階段已行之有年的死亡慰問金(免申請),另增訂結婚、生產可申請賀禮,一般傷病或職業災害住院3日以上或在家療養5日以上,甚至遭受重大意外事故或災害等,皆能向工會申請慰問金。
本會表示,只要事實發生日在97年12月18日(含)之後,3個月內都可提出申請。金額或許不多,但重要的是讓工會一同分享會員的喜悅,更要與會員共度難關。而這只是個開端,未來工會將謀求所有會員更大的利益,也希望那些極少數約一百名尚未加入工會的同仁盡快加入這個大家庭,讓工會更有力量為會員提供更堅實的保障與更完善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