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組織發展實務與策略研習營」與會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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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渣打銀行工會秘書
出刊日期: 
2009/09/15
期數: 
第一百零五期

在此之前,我對高雄沒有什麼特別的印象。記得有個笑話是這麼說的,女人的「折舊率」快得驚人,從「新」娘變成「老」婆,只要一個晚上的時間。我搭乘高鐵到達左營站後,寬敞的馬路車流不多,環境乾淨,也重視綠化,讓人感覺很舒服自在。我很訝異自己只花了10分鐘的車程,從對高雄沒有什麼感覺到喜歡上這個城市。


百忙中抽空前來的勞委會潘世偉副主委(站立者),向學員說明官方在集體勞動三法的修法過程與方向。

21夜的研習營,覺得一切都很順利,全聯會這次的用心,從我拿到自己的名牌開始就發現了,參加者名牌的背後都已經貼上當晚住宿的房號及室友姓名,當許多不知情的人到報到處詢問有關「房事」的問題到發現這個貼心小舉動時,大家的臉上都是帶著微笑「讚美」的表情,我的室友就是靠著那張小貼紙主動來認領我的。

2天課程中我特別想提到的,是律師上的一堂課。自己在還沒上劉思龍律師的課程前,對「律師」的迷思就是:「律師」是一種嚴肅、不苟笑言,當別人一開口和他講話,就要計費的生物。然而在「優質工會幹部與接班梯隊的培養」2小時課程中,因為他太幽默,好幾次我放聲大笑,輕鬆中獲益良多,他提醒當前工會幹部的問題也著實發人省思,例如:

■公司在進行某項不合理政策時,工會幹部即使意識到並據理力爭,可能也無法阻止某種情況的惡化,但也不必跳出來幫資方背書。

■工會幹部不應忘記自己仍是勞工代表的一分子,不可反而回過頭來幫資方指責自己的幹部或會員不是,搞不清楚自己是資方代表還是勞方代表。

■工會幹部向資方協商的項目中,難免牽涉到與自己有關的利益衝突,幹部本身(或關係人)應懂得利益迴避,不得假藉爭取會員權益之名,利用工會幹部職權、方法或機會去圖利自己(或關係人)。

■工會幹部本身是勞方,在工會有外聘人員的情況下,他們則改變身分成了資方,不能因考量經營會員不易、會費收入有限,在樽節經費的前提下,而不合理壓榨會務人員(懷孕產假沒有薪水、投保薪資短報、無薪加班等)或有薪資水準過低的情況。

■工會幹部要懂得保護自己,如果遇到非搞革命不可的情況下,記得要確定自己是多數的,勞資雙方若最後面臨玉石俱焚的抉擇,千萬不要以卵擊石。

剛開始看到這次參加研習營的學員名冊,發現只有我是會務人員,內心突然有種莫名壓力,擔心自己道行不夠深,無法融入(聽懂)主辦單位精心安排的課程;後來發現自己多慮了,無論什麼樣階級的人,都可以從同一堂授課的知識裡,獲得屬於自己的東西,畢竟經驗是沒有辦法用年齡、性別、職位去衡量的,希望另一次學習成長的機會能夠快快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