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家金融業工會提重大勞動、金融法案修法說帖 要求立法院朝野黨團及財政、衛環委員會重視納入
出刊日期: 
2012/05/15
期數: 
第137期

      為紀念5月1日國際勞動節,本會暨所屬22家會員工會、約200位幹部當天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正式提出金融業工會對於《金融機構合併法》與集體勞動三法《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的修法說帖,要求立法院朝野黨團納入修法參考;此外,呼籲馬總統兌現兩次總統大選對於本會的政見承諾,還有表達工會對大眾銀行合併案罔顧員工權益的不滿,以及證券業勞工對於復徵「證所稅」的心聲

      本會前身為「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於1993年9月6日正式成立,去(2011)年底正式獲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同意更名為「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目前涵蓋銀行、保險、證券等22家企業工會,會員逾5萬人,是台灣白領階級最具規模的行業別工會聯合組織。這場記者會邀請立法院國民黨、民進黨、台聯黨、親民黨4個朝野黨團暨「財政」、「社福及衛環」兩委員會的委員出席,希望各黨團能向現場工會幹部說明其回應意見,以及聆聽工會代表心聲。
朝野立委重視工會修法聲音
      當天記者會現場,國民黨立委有鄭汝芬、王廷升、費鴻泰、羅明才、賴士葆等委員親自到場表達支持,民進黨李應元委員、台聯黨林世嘉委員亦連袂出席力挺工會的修法意見;此外,國民黨蔡錦隆委員、陳學聖委員、徐耀昌委員、江惠貞委員因公無法出席,指派其法案主任或助理出席聽取意見。對於立委的相挺,工會除了感謝,更盼望朝野黨團及委員能夠在未來法案審查時採納工會主張。
      本會強調,這份說帖係由金融業工會共同提出,針對行政院版的《金融機構合併法》草案,工會質疑其欲透過行政主導金融整併,罔顧人民生存權(勞動權)及財產權(股權、企業自由競爭經營),恐將重蹈金融整併「限時限量」覆轍,引發台灣金融產業浩劫,官商利益輸送國恥之衍生。其次,集體勞動三法從去年實施至今剛滿1年,其對勞工「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的落實仍有不足之缺陷,例如有關禁止及限制罷工行業之規定,違反勞資「武器對等」原則,令勞工無法行使完整的「罷工權」。

      當天記者會除向立法院各黨團說明工會對於兩法案的相關修法訴求,並且針對大眾銀行合併案的員工權益保障闕如、大量勞工面臨失業及金管會失職等衍生之問題,要求行政及立法部門正視解決;同時表達證券業勞工不滿行政院評估復徵「證所稅」方案,竟毫無勞動權益與工作權保障的內容。最後則是再次嚴正呼籲馬總統兌現兩次總統大選對於工會的政見承諾,不要再任由主管機關屢以敷衍塞責的心態回應,使總統威信蕩然無存。
本會主張的修法重點
一、體檢集體勞動三法
(一)強化勞工「團結權」,修正《工會法》第4、6、7條,回復「強制入會」之精神,允許「非典型僱用」勞工可加入企業工會。
(二)落實勞工「協商權」,廢除《團體協約法》第10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權力;增訂第13條「搭便車條款」的罰則,以促使勞資誠信協商及提升「集體協商覆蓋率」。
(三)保障勞工「爭議權」,修正《勞資爭議處理法》第25條,以強化仲裁機制、有效化解勞資爭議;以及基於勞資「武器對等」原則,廢除第54條有關禁止及限制罷工行業之規定,還給勞工完整的「罷工權」。
二、體檢行政院版《金融機構合併法》修正案:
(一)行政院修正草案第5條之修訂,比照現行條文增訂金融控股公司間合併,其存續機構或新設機構應為金融控股公司,即為已足。
(二)行政院修正草案第6、8、9、12條之修訂,不應只增訂契約權利人之保障;應基於勞工權益維護、利害關係人權利保護與社會責任等相當之重要性,增訂一致之規定。
(三)行政院修正草案第15條之修訂,縱依《企業併購法》之規定,對勞工權益之維護仍有不足,本會建議增訂完善條文。 

大眾銀行合併案工會陳情書
主旨:為保障大眾銀行廣大股東權益及勞工權利,請政府行政及立法部門強力監督大眾銀行合併案!
說明:
一、大眾商業銀行罔顧三千員工權益,目前尚有團體協約協商破裂的勞資爭議調解有待解決。但資方對於近期頻傳的併購消息,毫無隻字片語有關員工權益保障的承諾。
二、銀行股價波動不正常,有關部門應深入調查是否有心人士幕後炒作。
三、私募基金凱雷透過高度財務槓桿操作投資大眾銀行,利用國內資金大做無本生意;其所帶進來的所謂國際經營團隊成員個個是肥貓,攫取近三年銀行獲利的1/4,已嚴重侵害小股東權益。
四、請金管會立即要求大眾銀行公開說明相關併購傳聞的真實性,防止內線交易,以及送交合併計劃書給主管機關審查。並具體說明員工權益保障方案為何?團體協約簽訂的勞資爭議如何處理?
五、對於本件可能衍生大量解僱重大勞資爭議的併購案件,勞委會應密切注意,並事先妥為因應。
六、另為穩定金融環境,懇請財政部考量公股金融機構(如臺灣企銀)評估合併大眾銀行可行性,因本行營業據點近一半分布於中、南部,與臺灣企銀據點有相當互補性,除可維持員工的工作權外,也進一步讓台灣中、南部的金融服務免於沙漠化,對繁榮中、南部經濟甚有助益。

陳情人:大眾銀行企業工會理事長 石文經
監事會召集人 張芳綿暨全體理、監事

證券業勞工對「證所稅」復徵的陳情書
主旨:行政院定案證所稅制版本不符租稅公平、不利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更連帶損及廣大產業勞工權利,敬請立法院委員監督要求行政部門正視問題、嚴格把關!
說明:
一、依行政院定案證所稅制版本,投資人從事證券交易須繳納4種稅捐:證交稅、股息股利資本利得稅、2%補充健保稅捐和證所稅,一頭牛剝4層皮,不符租稅公平!同時勢必影響投資意願,造成政府稽徵成本大幅提高,恐將衍生無謂行政訴訟,更直接造成我國交易日均量萎縮,人頭戶橫行,市場機制扭曲等問題,均不利我國資本市場發展!
二、這些負面變化必嚴重影響證券產業之經營,不論是降低勞動條件、惡性競爭、合併或倒閉,都會造成廣大證券產業從業勞工之就業權利受損、失去工作並衍生社會失業問題,粗估中小型券商勢必倒閉,從業人員約1.5萬至2萬人失業,損及廣大產業勞工權利至為明顯。但行政院評估竟毫無勞工權益保障的內容,根本置勞動權益與工作權保障於不顧。

陳情人:富邦金控集團企業工會
理事長 王得權暨全體理、監事
永豐金證券企業工會
理事長 許奇逢暨全體理、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