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商銀工會101年幹部教育訓練成果碩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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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台中商銀工會幹事
出刊日期: 
2012/10/15
期數: 
第142期
  為了增進本會幹部對團體協約協商法制及簽訂實務之相關知能,特於921-22日舉辦「101年幹部教育訓練」,本次也特別邀請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韓秘書長仕賢講授「工會會務運作建議與勞資爭議處理」及「團體協約協商實務及案例分享」。
  有鑑於本屆理、監事多數為新任幹部,韓秘書長就工會會務運作實務、團體協約協商實務及勞資爭議處理制度方面說明如下:
  在工會會務運作實務方面,工會會務千頭萬緒,舉凡會員權益、福利、教育、爭議等相關事項,都是應該執行處理的會務;接著講解相關工會法令、章程、內規以讓大家有基礎的認識;同時也建議幹部應加以分工,不要將所有事情只落在理事長一人身上,以利有效推動各項會務。
  在團體協約協商實務方面,就目前金融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之狀況、團協內容優於勞動法令之規定、團體協約法修法對團體協商的影響(如雇主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與工會協商、裁罰及誠信協商等)、雇主不當勞動行為之態樣及裁決機制,並輔以大眾銀行工會針對資方敷衍協商情形進而申請裁決實例說明。
  在勞資爭議處理制度方面,對於如何劃分權利事項與調整事項的勞資爭議,也以臺灣企銀工會、台北富邦銀行工會、證交所工會及本會個案說明有關調解、仲裁、裁決之處理制度,以及最後手段之法律訴訟途徑。
  在座談會中,參訓之幹部提出許多團體協商時的疑問,韓秘書長都一一解答,同時也建議本會在協商時可採取之會議進行方式、會議紀錄的製作與簽字、建立協商清單等細節,討論氣氛相當熱烈,相信本會協商代表往後在面臨協商時能更快速有效解決勞資雙方之歧見,俾助於本會加速完成簽訂團體協約之目標。
  對於團體協約的協商進度,本會已於628日正式行文並在勞資會議中提案請資方儘速與本會協商、簽訂團體協約,而資方也在816日回文已擬定協商代表,俟提請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即與本會進行協商事宜;最後特別感謝金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林理事長萬福、賴副理事長萬枝、韓秘書長仕賢及蘇副秘書長怡之於928日南下蒞會關懷指導,並偕同本會理事長、常務理事拜會本行蘇董事長等層峰,進行意見交流及遞交本會團體協約說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