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最有力的保障-合庫團體協約正式續約
出刊日期: 
2013/06/15
期數: 
第150期
  合作金庫銀行工會與行方所訂團體協約(第3屆),已不負眾望於今(102)年524在行政院勞委會賴參事錦豐、黃科長琦雅、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林理事長萬福及全國產業總工會莊理事長爵安的見證下,正式與行方續簽完成。
  本屆團體協約續約,工會共提出20條部分內容增修案,其中12條獲得雙方共識得以修訂。在長達12個月的協商期間,除召開4次正式會議外,更3度向財政部請求協助,加上吳育仁委員於立法院召開公聽會方式以尋求突破「禁止搭便車條款」落實入約;後來因為勞資雙方對於該部分條文各自有所堅持而採折衷版本,但第3屆團體協約的簽訂對於促進會員勞動權益,仍有長足進展,勞資關係亦將向前邁進一大步,也足以做為金融同業的楷模。
  我們相信唯有勞資和諧、互信互利,才能共同創造公司發展並提升勞工福利,勞資雙方才能共存共榮、共創雙贏。未來我們仍然有很多需要繼續努力的地方,將會員權益與公司利益取得最佳平衡點。工會當依團體協約及相關法令保障會員應有權益,使其成為最有力的會員權益保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