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創設產檢假、陪產檢假 最快年底上路
Tagged:
作者簡介: 
彰化銀行工會總幹事
出刊日期: 
2014/03/15
期數: 
第159期
  繼台北市長郝龍斌2月上旬宣布,自51起調高臨時僱員基本工資後,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亦於34通過「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自治條例」草案,創設產檢假5日、陪產檢假2日及延長陪產假為7日。依草案內容,產檢假併入病假計算,給半薪,不得視為缺勤;陪產檢假併入事假計算,不給薪,但同樣不得視為缺勤;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有3日陪產假,草案則增加為7日,前3日工資照給,後4日得不支薪,亦不得視為缺勤。
  該草案同時要求雇主於女性員工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前1個月,給予必要復職訓練,避免勞工擔心脫離職場會與社會脫節、競爭力下降,不利職涯發展而影響申請育嬰假之意願。此自治條例未來送新北市議會審查,並報呈行政院審核通過後,預計最快今年底前實施。
  馬總統婦女節當天出席活動時,也提到政府正在研議檢討是否實施產檢假,勞動部對此回應,近期會找勞雇雙方團體、各地方政府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