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除了銀行員聯合罷工外 還要廢除金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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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某民營銀行優退行員
出刊日期: 
2006/05/15
期數: 
第六十五期
      十四家金控,是陳總統第一個任期所成立(89.05.20上任,90.07.09頒訂金融控股公司法),如今昨是今非,必須在今年底達成「減為七家」的目標(編按:行政院公開表示將檢討二次金改政策,故金控減半已無疾而終)。
  金控易造成金融產業寡占局面,故各國相對訂有配套措施,以遏止金融托拉斯的出現。我國財經政府官員想必沒來得及、也不曾想過研究其他國家金控法配套措施實施細則,否則為何造就今日金融業已傾向寡占局面、卻無力加以遏止?所以我們總是看到各黨立委每天輪番上陣對各個購併案中奇怪的狀況提出質詢,卻不見有任何積極有效的對策。
▓金控巨獸把政府吃死死
  再者,金融主管機關每每遇到業者「金控公司轉投資非本業事業(如:KTV、大哥大公司等)」、「將保險準備金轉為用作購併其他金融機構資金」、「外資向其他行庫借款用作購併特別股資金」等狀況時,只能微弱地要求「業者自律」,但對既成之事實,無「法」要求更改外,而若業者不自律,則不見有無任何罰則。
  文明社會最怕當政者拿老百姓身家性命之事來實驗,因為往往「再回頭已是百年身」。以鄰國日本為例,有實證指出「以購併壯大單一金融機構規模」並非恰當方法,除無助於提升經營效率,更不是進軍海外市場的藉口。台灣實施「金融控股公司法」以來,除了各財團業主獲取暴利外,還有誰受益?若要論及「改善國內金融機構體質」,為何不見績效不佳的銀行顯著減少,反倒是賺錢的銀行先被購併?
  無數員工被迫或無法茍同財團作風而離退失業,更多員工隨時擔心他們又要被賣給哪個大老闆,又要再來一次「勞民傷財且無助於經營效益的合併作業」;銀行、證券公司體系下的客戶,以「跨售」之名被各子公司相戶交換,客戶每天應付垃圾郵件、行銷電話,除了不勝其擾,重要財務資料是否外洩無人知曉!
  最令人痛心的是,「金控法」實施以來,我國有銀行正式在大陸成立分行了嗎?但為數不少的金融業人員竟仍沉醉在「合併後才有能力到海外設分行」的美夢中。
▓一併再併犧牲勞工
  環視現今立於兩岸的鴻溝,以金融業所受的限制最多,當初「亞洲營運中心、金融中心」的美夢,早已是「癡人說夢」;唯有一次次的相互整併,才是真實的惡夢,而且還繼續上演、欲罷不能。台企銀、中國商銀、第一銀行等行庫的同業們,在去年二次金改「官股銀行減半」風潮下的數次集體行動,除了令人感動外,更有許多感慨;雖然他們有工會支持著,但是若不正本清源找出解決之道,這些員工比起財大氣粗的財團,永遠只能像「小蝦米遇到大鯨魚」般,遲早要被吞噬、被犧牲掉,正如某金控集團的用人名言:「沒有不能被取代的人才,只是要看公司的陣痛期會有多久」,在金控下,人才是「消耗品」,早晚在被剝削、利用殆盡後「棄如敝屣」。
  所以,除了聯合罷工外,我們需要的是「廢除金控法」,以阻止此境況繼續惡化下去。為了拯救台灣的金融產業,沉痛地呼籲立法委員召集財經產、學界專家共議此事,提出廢止「金融控股公司法」及相關金融產業合併法議案,否則台灣的金融業不久之後,一定會成為「無辜菜花」的壟斷慘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