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銀行工會會務健檢72分-「工會幹部職責與建議」課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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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渣打銀行企業工會監事會召集人
出刊日期: 
2014/06/15
期數: 
第162期
  時間過得很快,明年5月,本會31簽的團體協約即將到期,為了讓第3屆的1/2新任幹部們(本會16位理、監事有8位新上任)皆能在重啟團體協約協商之時,跟得上會務運作的速度,本會特地在每月臨時理、監事會議當日上午安排一堂勞工教育課程,希冀透過授課者的講述與經驗分享,讓全體幹部吸收課程精華,並能實質運用,以達到工會幹部維護會員工作權益之職責。
  66的教育研習很高興邀請到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賴副理事長萬枝先生擔任講師,賴理事長於本會準備創立時,即大力協助本會進行籌備時期之各項準備事宜,並協助本會完成第1次團體協約之簽訂,賴副理事長不但是我們工運界的前輩,其在工會經營之寶貴經驗,何其有幸能在這次課程中略窺一二;尤其是賴副理事長會用一針見血的方式點出當事人問題所在,這種自然、直接的風格很受本會喜愛。
  賴副理事長首先提到:「各個工會成立之原因或許不盡相同,但大都與維護勞工權益有關。」確實,台灣的勞工任勞任怨,努力在工作崗位上恪盡職守,但總是在工作權益上遭受資本主的剝削,而無處伸張;此時唯有勞工團結,藉由工會之組成,才有與資本家協商之條件。此次他還特別準備了一份「給自己的工會打分數」問卷,陪同本會幹部們從工會組織、團體協約、厚植工會實力、會務發展等四大方向逐條檢視本會會務經營之優勢與不足;他並且提醒本會幹部以下幾點事項:
1)應多與國外或其他友會做會務交流,汲取他方相關經驗。
2)深思自己加入工會並擔任幹部之目的,以及究竟自己能(有)為工會做什麼事?
3)幹部們若發生意見不同之情況,應立即進行溝通並取得共識,避免雙方摩擦導致日後更多誤會。
4)工會資訊應定期(或即時)、如實地傳達會員知悉,以防止會員因工會會務運作不透明導致質疑聲浪四起。
5)尊重並重視會務人員,因其是除工會理事長外,最主要執行會內事務者,亦是輔佐歷屆幹部在經營會務或傳承經歷之最佳人選。
6)平日即應設法厚實工會實力,若非已準備十足,不可輕易對資方宣戰(例如:老是將罷工口號掛在嘴邊);事實上除了開戰,或許有其他更佳方式可以解決問題。
  因此有關工會幹部的職責,可從下列幾點來探討:
一、工會組織率:
1、工會有無辦理會員招募活動或宣傳入會。
2、工會是否招收一級主管、經理人等為會員或「贊助會員」。
3、工會是否有會員繳交經常會費之規定。
4、工會是否與雇主協商依法代扣會費。
5、工會是否有完整會籍管理系統及會員聯絡方式。
6、工會是否有利用網路(FacebookLine)或發行刊物等宣傳管道。
二、團體協商
1、工會是否有與雇主締結團體協約。
2、團體協約中是否有約定「禁止搭便車」條款。
3、勞動條件及福利事項是否優於勞動法令之規定。
4、團體協約有無約定「工會活動」之專章:
  A、雇主代扣會費   B、理事長可以駐會
  C、會務假時數及範圍 D、無償提供工會會所
三、厚植工會實力
1、工會是否有設置團結基金、抗爭基金、或訴訟基金等「基金」以保障會員工作權。
2、設置「罷工基金」是否累計已可支付會員参與工會罷工至少1天的工資。
3、工會是否有参加上級工會(例如:全金聯)。
4、工會是否有聘僱專職會務人員。
5、工會是否有訂定「會務人員管理辦法」。
6、工會是否有與會務人員發生勞資爭議。
7、工會是否有參加勞動政策、修法之抗議、遊行等活動或曾發起抗議雇主違法打壓工會、非法資遣/解雇員工之活動。
四、會務發展
1、召開會議:
  A、依法定期召開各種會議
  B、會議決議案均能落實執行
  C、依法定期辦理幹部改選
  D、沒有選舉糾紛或訴訟
2、辦理勞工教育。
3、其他重要會務之推動。
  最後,賴副理事長帶領本會幹部共同進行「給自己的工會打分數」的活動,依照各項評分項目分別計分,加總評分後本會為72分,依照及格分數70分為標準,本會勉強及格,表示本會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賴副理事長期勉本會幹部要勇敢面對挑戰,更可將這些失分原因列為未來會務推動目標。很高興能有機會接受賴副理事長寶貴經驗傳承及分享,對本會在健全會務經營上產生極大助益且彌足珍貴,也期勉自己藉由此次課程,能為工會運動及勞工權益多盡一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