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銀行工會開始為團體協約續約暖身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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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渣打銀行工會代理總幹事
出刊日期: 
2014/08/15
期數: 
第164期
  本會與渣打銀行第2次簽署的團體協約即將在104514日到期,故本會提前於今年718舉行第3屆第1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用意在召集全體會員代表召開大會並討論提案之方式,凝聚簽署團體協約時,應事先具備的勞方共識與氛圍;且為了讓全體會員代表對勞工法令有一定程度的瞭解,本會特別聘請3位在勞工界享有盛名之優秀講師,為幹部們講解實用的相關課程。
  首先安排永豐銀行企業工會鍾馥吉理事長講述「金融界勞資爭議解析」,事實上鍾理事長這堂課已先在其他場合開講過,但因聞者皆言百聽不膩,故本會特別邀請他再次與本會幹部分享,果不其然,鍾理事長無論是題材(過往/現在勞資爭議類型對比、如何面對勞資爭議、企業併購時的爭議)或是實際案例介紹,皆讓同為金融業的本會幹部感同身受並點頭如搗蒜,有幹部甚至直言「原來不是只有外商銀行員工工作壓力這麼大,主管這麼討人厭,聽完心裡舒坦多了」,課後本會發給全體會員代表調查講師滿意度的問卷內,鍾理事長獲得「願意續聘滿分」,唯一缺憾就是「授課時間太短」。
  接下來由旭婷聯合法律事務所林垕君律師主講,從投影片大綱就可以看出講師對課程的用心程度,每一個小標題事實上都可以成為一堂課程的主題去深入討論,在此提供「法院審理勞資爭議訴訟制度分析」之大綱提供大家參考:(1)何謂勞資爭議。(2)勞資爭議之處理程序。(3)調解、仲裁之強制執行。(4)提起訴訟之風險/成本。(5)繼續性法律關係V.S.訴訟結構。(6)民事訴訟之提起。(7)裁判費之計算。(8)訴訟救助及訴訟補助。(9)保全及執行程序之特別措施。(10)民事訴訟審級結構。(11)勞工法庭。(12)刑事訴訟舉證之困境。(13)訴訟風險很大-程序繫於法官立場。(14)對管理權之審查寬鬆。(15)常見涉及管理權之爭議。(16)調職。(17)懲戒。(18)案例:渣打銀行資遣案(新竹地院99重勞訴3)。(19)案例:渣打銀行資遣案(高院100重勞上23
  在「工會幹部應如何自我保護」這堂課,林垕君律師以萬洲(原亞洲化學公司)控告工會幹部毀謗,以及新海瓦斯工會揭露雇主不當經營行為而遭解僱等事件作為課程開端,講述台灣雇主打壓工會幹部之常見手段(例如威脅或直接影響考績/工作權、提起訴訟),可惜透過訴訟,往往因法官本人無私人企業受僱經驗、欠缺勞工相關法令知識,進而無法感同身受並協助勞工伸張正義,所以雇主並不會有所警惕,但可慶幸的是主管機關後來成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讓受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有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成立、組織或活動,甚至對幹部本身因其經營工會事務而有不利益對待之行為時,能有一個專業、熟稔企業及勞工生態的組織,去負責調查事實並予以應有之正義判決。
  最後由全國產業總工會謝創智顧問授課,他也是友會長期以來大力推薦的優質講師,本會當初在訂定勞教題目時,有事先上網搜尋關於他的事蹟,赫然發現謝顧問的專長並非僅有大眾所熟知的勞動三法,他亦是台中市救國團口才訓練班講師、台中YMCA彩虹圈活動主持人、台電公共關係、員工關係、人事管理師,故本會請他為代表們講授「職場口才的重要性」,謝顧問用算命的笑話、傻瓜煮魚湯、泡一碗好吃的泡麵,來點出口才在個人形象、報酬、快樂、升遷、力量等方面有何助益,並提醒坊間的口才書籍眾多,無論自己買了多少本、書內容寫得多精彩豐富,都必須記得給予自己多開口練習、多觀摩他人、多靜心思考的機會,這樣才能達到事半功倍,並許自己一個成功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