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金融業勞檢陪鑑人員蓄勢待發
Tagged:  •  
作者簡介: 
彰化銀行工會總幹事
出刊日期: 
2015/06/15
期數: 
第174期
  為保障勞工權益,勞動基準法明定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加班費)、休息時間等相關規定,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唯有實際進行勞動條件檢查,使雇主顧忌遭受裁罰,才可能提高守法意願。因而勞動檢查能否真正發揮功效至為關鍵,只是當今社會高度分工,各行各業皆有其特殊性,從業人員勞務提供模式差異甚大,行政機關資源貧乏,檢查人員除人力短缺,亦無法通曉所有行業的檢查方向與重點,致使檢查效益極為有限。
  有鑑於此,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在今(104)年1月底,訂定「臺北市勞動條件檢查陪同鑑定作業要點」,打出「自己行業、自己勞檢」的政策,讓工會等公民團體或個人,以從業人員專家的身分,共同參與相關行業的勞動檢查,更藉由陪鑑人員對從事受檢行業的經驗,以及深知其工作環境及型態的協助,擴大勞動檢查的深度與廣度。因此,陪同鑑定人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1)在大專以上學校擔任相關勞工系所教師職務3年以上;(2)從事同一行(職)業工作5年以上;(3)在同一行(職)業工會或相關勞工團體擔任理、監事;(4)擔任工會或相關勞工團體會務幹部3年以上;(5)經勞動局或勞檢處認定,具有特殊專長者。且每年應參加2小時研習課程。
  首波檢查重點行業大眾傳播業於3月啟動後,接著第2波選定同屬高風險違規行業的金融服務業,檢查重點將包括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時間、休假、女性保護…等。為了瞭解銀行業之工作特性,同時事前掌握重點、關鍵資料,並建立檢查重點指引,實現自我改善職場勞動條件,勞動局在528舉辦銀行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討論座談會,邀請全體陪鑑人員參加。會議由賴香伶局長親自主持,除了向與會人員介紹陪同鑑定制度,說明制度內容,並揭示本次專案各階段重點:(1)瞭解勞動條件情況,確立檢查方向及重點;(2)針對檢查重點討論應蒐證的資料和檢查時機等,並修正勞檢會談紀錄表;(3)瞭解勞檢程序知悉陪同檢查應注意之行為規範;(4)陪鑑人員與勞動檢查員進行分組,討論檢查實施方式及重點;最後將於7月開始實施。
  由臺北市勞動檢查處和勞動局勞動條件科所提供的資料顯示,銀行業違反勞動法令以勞基法第24條(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即加班費)、第30條第5項(雇主置備勞工簽到簿,逐日記載出勤情形至分鐘),以及第32條第2項(延長工作時間之限制)等為大宗,相關違反法令樣態整理如表格:  
      與會的陪鑑人員近30位,絕大多數都是金融業工會的幹部,每位都在職場身經百戰,對於事業單位違法的情形和慣用伎倆再清楚不過,當場就提供多項檢查注意事項和技巧。諸如確認工作時間可交叉比對保全設定時間報表,並調閱工作場所出入口的監視影片,或核對電腦帳務系統的登出時間;司機人員則可要求提供車輛調度紀錄等等。由於勞動權益受損情事大家都心有戚戚,會中並有建議,本次銀行業專案檢查以分行為主,同時以尚未有工會的銀行為優先實施對象。現場討論熱絡,為了讓彼此充分交流,會議超過表訂時間才結束。
  整體而言,北市勞動局提出勞動檢查陪同鑑定制度的積極作為值得肯定,在金融業陪鑑人員正式上路前還有2次形同「行前教育」的討論座談,期待有了這群生力軍的加入,能夠確實落實勞動檢查,提升檢查效能,進而督促金融機構遵守勞動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