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銀行工會臨時代表大會通過團體協約續約條文 6月1日起,渣打銀行每月伙食費調整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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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渣打銀行工會代理總幹事
出刊日期: 
2015/06/15
期數: 
第174期
  64上午1030分,本會於新竹市金輝餐廳舉行第3屆第2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出席踴躍;在主管機關與上級工會的見證下,會員代表於會中依法審查本次將與公司第三度簽訂團體協約之所有條文(共48條)。
  這次經由勞資雙方所協商的團體協約中,除保留有益於勞方的35條原約定條文(如:公司所制訂之工作規則,其內容牴觸團體協約者無效…等)外,另新增可具體保障工會會員權益之事項(如:1.凡經勞資會議決議事項,如認為有必要時,得逐案單獨做成記錄,由工會與公司雙方簽章,雙方應確實履行,並由公司將會議決議紀錄通函各單位實施;2.公司業務有重大變革或工會會員轉調時,公司應對工會會員施以業務所需適當且合理之訓練,以協助工會會員達到工作績效目標;3.若工會會員無法在時限內作出顯著的進步以達規定的績效標準,可能會造成一些後果。這包括延長績效改善計畫(PIP),轉調或「最終」考量認定不適任予以資遣…等)。
  此外,伙食費亦在歷經數個月的團體協約協商會議爭取下,公司同意將員工每人每月伙食費由新台幣1,800元調整為2,500元,即公司每月增加該項給付700元予員工,該調整自10461日起實施。
  本會將在近期與渣打銀行公開完成團體協約換約事宜,續約版之團體協約已公告於本會官網 http://www.hibu.org.tw/ 上方「渣打銀行團體協約」區中,歡迎各界先進前往下載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