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勞動檢查陪鑑人員初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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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彰化銀行工會總幹事
出刊日期: 
2015/08/15
期數: 
第176期
  為擴大勞動檢查的深度與廣度,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在今(104)年1月底,訂定「臺北市政府勞動條件檢查陪同鑑定作業要點」,讓工會等公民團體或個人,以從業人員專家的身分,共同參與相關行業的勞動檢查,其中銀行業列為第二波的重點行業,相關制度介紹可參閱第174期會訊。筆者亦以陪同鑑定人員的身分於7月下旬參與2次檢查,以下就陪同鑑定之經驗做簡單分享。
  總的來說,勞動檢查有了陪鑑人員的參與協助,著實發揮顯著的功能,除了將較可能違反勞動法令的部門及人員提示勞檢員外,在檢視事業單位所提供的資料時,亦能以實務經驗提供意見,除此之外,緊湊甚至略嫌匆促,是筆者對此次銀行業專案檢查最明顯的感受。
  從勞動局128日召開的「勞檢陪鑑制度研商座談會」,開會通知於21日始寄出,卻要各工會於26日前回覆,就充分展現新執政團隊劍及履及、重視效率的風格,而研商座談會結束2天後,勞動局在30日即頒訂了勞動條件檢查陪同鑑定作業要點,並在農曆年假過後不久,就宣布針對大眾傳播業進行首波專案檢查。
  銀行業專案檢查的討論座談會則於528日登場(開會通知於522日寄出),邀請全體陪鑑人員參加,由賴香伶局長親自主持,這時陪鑑人員才對陪鑑制度的內容,以及這次專案檢查各階段重點有初步的認識。之後又於611日和29日召開2次座談會,7月初即開始分組進行檢查,並預計32家金融機構在當月底檢查完畢,8月底提出相關檢查報告。
  在3次座談會僅短短約7小時的時間內,陪鑑人員以自身實務經驗提供了許多檢查注意事項和技巧,相對於陪鑑人員的「傾囊相授」,勞動局雖有詳細說明陪鑑制度內容,以及專案檢查所希望獲得的成果,並叮嚀陪鑑人員迴避及保密等義務,但整體而言,陪鑑人員對於勞動檢查的實務仍是相當陌生。銀行業陪鑑人員共31位,與勞檢員配對成16組,每一組前往事業單位檢查時,由勞動局1位專員以上層級帶隊,勞檢員及見習勞檢員各2位,再加上2名陪鑑人員共7位,檢查過程由勞檢員主導,陪鑑人員則從旁協助,故雙方搭配默契好壞肯定會影響檢查的順暢與品質,然而陪鑑人員是在最後一次座談會上,才以公開抽籤方式得知與哪位勞檢員搭檔,相處時間有限,且對勞檢實務不甚熟悉的情形下,很難切中核心聚焦討論,遑論事先討論實地檢查的策略,即有發生勞動局對檢查對象的情報不足,弄錯該事業單位人資部門的所在地,還得搭計程車趕去正確地點的情形。
  當然,檢查機構人力、物力匱乏由來已久,實毋須苛責,但也因此限制了檢查的能量。耳聞有些檢查員雖有參考陪鑑人員關於檢查對象之建議,但囿於時間僅能挑選其中部分單位,也的確事業單位遭檢查時,因資訊量龐雜也好,刻意拖延也罷,檢查員往往得要耗一整天才能獲得需要的資料,就有聽到安排在下午檢查的組別,直到晚上7點都還沒結束,甚至隔天上午還得再跑一趟!難怪連勞檢員都自我解嘲,說過勞要組工會了。
  依筆者管見,雇主違反勞動法令絕對不會只有一天,且多抱持「未必會被抓到」的僥倖心態,因而常態性而非一次性、全面性而非重點式的檢查,才能使雇主顧忌遭受裁罰而提高守法意願,發揮保障勞工的效果。惟若考量資源有限之現實,或可直接針對先前已有調解紀錄的項目檢查,瞭解是否真有確實改善;另外並將無工會的事業單位列為優先檢查對象,就實務經驗,沒有工會的企業,員工除了缺乏內部申訴管道,甚至不曉得可以(或如何)向主管機關直接檢舉,本次檢查即有多家銀行違反勞動檢查法第32條第1項,即未明示外部(勞動局)申訴管道,且少了內部監督機制,勞工權益受侵害的情形勢必更為嚴重,亟待發現之後迅速矯正。
  儘管此次臺北市銀行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尚有不少改進空間,但仍不掩主管機關新創陪鑑制度欲加強勞檢效果的旺盛企圖,除了給予肯定,也由衷企盼勞動局能不斷累積經驗,同時持續補充人力以充實檢查實力,真正發揮勞動檢查應有的功能,則勞工權益始能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