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容校協詆毀工會 全教總譴責政府無意保障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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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15/09/15
期數: 
第177期
  針對宜蘭縣政府與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協商簽訂團體協約,全國校長協會竟以近乎歇斯底里的汙衊與謾罵,批評團體協約是「黑箱」、是「用孩子的未來自肥」。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於826召開記者會痛批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採取一路反對到底的態度,用「自貶身價」、「沒有愛心」、「不專業」、「爭權奪利」、「犧牲學生受教權」這些毫無根據的惡意指控,在校長協會的組織文件、往返公文、以及幹部的投書中一再出現,到現在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竟然還大談教師不是勞工,團體協約侵害受教權的見解。
  全教總張旭政理事長指出,表面上,勞動部積極鼓勵簽訂團體協約、教育部也煞有其事的推動勞動教育、人權教育,但是面對校長協會毫無根據對教師工會的抹黑,勞動部與教育部卻又裝聾作啞、視若無睹,連澄清誤解都不願意,證明政府推動的一系列保障勞動人權的措施都只是虛晃一招。
  本會亦力挺全教總落實團體協商的主張,韓仕賢秘書長於當天記者會指出「穩定勞動關係,促進勞資和諧,保障勞資權益」是簽訂團體協約的核心價值,教師於201151日後依法可以成立工會及進行團體協約的協商,但是至今來自主管機關、校方、甚至家長團體的抵制杯葛及謾罵抹黑從未間斷,其保守反動之舉令人咋舌!
  張旭政理事長進一步以此次宜蘭縣簽訂的團體協約為例,包括工時、寒暑假返校、免費健檢、禁止搭便車條款等,早就分別規定於教育部的公函(如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民國99429日教中人字第0990506867號書函)、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職業安全衛法和各縣市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規定、團體協約法第13條等,團體協約不過是將這些規定具體明文於協約內容,又如何有「自肥」可言?團體協約旨在釐清教師權利義務,不會影響教師熱忱教學,更不會影響學生受教權,教師工會相關訴求可以接受各界檢驗,但絕不容許校長團體再三汙衊抹黑,全教總要求教育部、勞動部駁斥校長協會等之反動言論,讓團體協約成為落實勞動教育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