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推派代表擔任國營事業董事參考原則座談會」討論熱烈 「勞動契約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令概念座談會」收穫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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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15/09/15
期數: 
第177期
  826,本會協助勞動部於台大校友會館辦理兩場次研習,座談主題分別是「工會推派代表擔任國營事業董事參考原則座談會」及「勞動契約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令概念座談會」。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王司長厚偉表示,由於勞工董事係產業民主制度之具體表現,原意期望透過勞工參與經營,反映基層勞工之意見,惟若事業單位內有複數企業工會時,各工會間如何推派勞工董事,未有明文規範,以致造成工會間爭議不斷,勞勞相爭的結果,不利於工會的發展及勞工董事推派,因此在「工會推派代表擔任國營事業董事參考原則座談會」中,勞動部提出是否有訂定參考原則之必要?以及目前所訂參考原則之草案是否符合現況需求?
  針對此兩項問題,與會代表發言者多表示,該參考原則有訂定的必要性,如此各工會才有辦理依據,然因為複數工會中難免有會員數多寡問題,而會員數之多寡就代表工會之絕對代表性嗎?與會代表也不盡然認同這樣的意見,所以建議若各工會始終堅持不下,無法派出勞工董事時,勞動部應該要積極主動出面協調,以儘速完成勞工董事之推派。
  下午場次的「勞動契約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令概念座談會」,則是邀請銘傳大學法律學院劉士豪教授講授「貿易自由化下勞動契約重要權利義務注意事項」及「受貿易自由化影響產業適用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之解析」兩堂課。
  劉教授從貿易自由化的趨勢說明勞動契約彈性化的發展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之概念,由於勞動契約彈性化,定期契約、勞動派遣之增加,在此趨勢下如何保障勞工權益,實為現今勞動者皆須面對的問題;而在工業4.0、金融3.0的發展趨勢下,現今勞動者所面臨的作業環境持續改變,往後因為科技的進步,每家分行需求多少人力配置,會否因此造成人力縮編、裁員,這些都是不出幾年,工會皆會面臨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