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金控合併大眾銀行 工會展開員工權益保衛戰
出刊日期: 
2015/12/15
期數: 
第180期
  大眾銀行企業工會自97年因凱雷私募基金入主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眾銀行),為保障大眾銀行全體員工權益,而由創會理事長石文經先生成立迄今,全體理、監事戰戰兢兢,不敢鬆懈,承蒙工運前輩、上級工會及各友會相助,方能穩定成長茁壯。
  無奈資方自始未曾與工會談及相關合併案資訊及時程,工會卻於813午後見報獲悉大眾銀行重大訊息公告有關元大金控公司合併大眾銀行乙案,於錯愕之餘,即緊急召開臨時理事會及臨時常務理事會進行相關應變處理,其攸關工會逾2,000位會員的工作權益保障事項,至關重要,所以工會亦立即行文大眾銀行重啟團體協約協商增訂員工保障權益條文,以及立即向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同時函知金管會、勞動部及上級工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及高雄市產業總工會),提出工會針對相關會員的員工作保障方案及措施。
工會主張「全面結算年資」及工作權保障
  元大金控公司合併大眾銀行消息公開之後,資方僅提供全體員工「股權轉換基準日」後三年的工作權保障,大眾銀行員工聞訊皆感憤怒,批評這種合併保障只是空頭支票,不要也罷!工會一開始提出的訴求即為「全面結算年資」並保障工作權三年,但是資方皆以冷處理的態度不同意結算年資,也因此工會代表大會決議向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勞資雙方並於917進行第一次調解會議,工會於會中強烈主張,會員工作權益保障是工會的首要目標,而結算年資及優離方案也是不可或缺的配套方案。另外,並質疑「股權轉換基準日」大眾銀行尚未消滅,為何36個月保障的起算點是這個時間?保障應該是要從「合併基準日」開始,這才是天經地義的事!
  在此期間,工會持續和行方進行調解內容溝通,初步都達成了共識,然而在一次由勞動部王厚偉司長召集且邀請全金聯韓秘書長協助溝通協調的會議上,行方卻突然提出了優離「准駁權」需在行方手上的條件,工會理事長及在場全金聯韓秘書長都傻眼,因為優離「准駁權」需在行方手上這議題,之前在溝通協商過程中都沒提到,雙方當天協商也因此認知落差過大無疾而終。
  第二次調解的前一天-928晚間,雖然颱風狂風暴雨,工會幹部卻仍在高雄寒軒國際飯店會議室,與資方再次進行協商,工會最後要求優離「准駁權」需設下部份排除條件後始予同意。929上午,勞資雙方第二次在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進行勞資爭議調解,最後雙方同意並簽署調解方案,調解成立,其調解方案概述如下:
  (一)104年大眾銀行應舉辦一次優離方案(年資計算至年底:2N扣新制提撥)。
  (二)合併基準日前勾選不留任者,工會會員依團體協約條件結算年資。
(三)股份轉換基日至合併基準日前,除有勞基法第12條及重大怠惰情事,不可資遣會員。
  (四)合併基準日後,每年定期舉辦一次優離(准駁權在於行方,行方駁回者應書面敍明理由並與工會協商)。
  (五)工會保障條款(工會幹部保護、承諾不成立黃色工會、續簽團協,以上若有爭議時同意交付仲裁)。
元大金控敵視工會 員工權益沒有保護
  以上的調解方案已經是工會為了勞資和諧前提所作最大讓步,後續1014日工會理事長再陪同重要幹部北上總行再與陳董事長及高層多次協商,而在此次會議中,勞動部王厚偉司長也協助勞資雙方進行溝通。此次會議,元大金控總稽核及人資長皆出席,而此次元大金控高層的出席目的,就是為了要把調解方案的「工會保障條款」刪除;勞動部王司長在會中則明確表示,工會這些要求是合理的,但從這次會議中,工會也意識到元大金控對於「工會」心存敵意。
  1022日,大眾銀行與元大金控同日各自召開臨時董事會,兩金融機構同日通過了合併契約中的「股份轉換契約增補協議」,但令工會錯愕的是,居然沒有按照工會與大眾銀行在929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調解成立內容照案全數通過,片面刪除合併基準日後定期每年一次舉辦優離行方駁回者應「書面」敍明理由並與「工會協商」,以及「工會保障條款」這兩樣與工會至關重要的條款,工會至此也明確感受到元大金控欲殲滅工會強烈意圖。
  上級工會全金聯及高雄市產總也對資方此行為同步行文金管會撻伐,明確表態反對無誠信且踐踏工會的無良金融機構入主大眾銀行,後續工會也立即召開臨時理事會及會員代表大會,同時也向金管及勞動部聲明並表達工會對此調解方案視為不同意,且工會對於未能協商完成員工權益事項堅決反對合併,新聞媒體民視、非凡新聞也至工會進行採訪報導,並進行相關爭議行為媒體文宣作業(自由時報、工商時報、亞太新聞網等)皆有採訪報導,同時後續會議並決議提出新的協商方案進行勞資爭議調解,如調解不成立者,工會將立即發動罷工投票,取得罷工權。
元大金控鴨霸毀約 金融工會憤怒抗議
  1125,勞動部函轉元大金控公司針對勞資調解不成立的函文,其文中果然露出了財團的狐狸尾巴,依其說明三所述「民國104929日大眾銀行於未經與本公司取得協商同意之下,於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與工會達成五點書面之勞資協議方……」,可證元大金控及大眾銀行兩家資方自始即無誠信可言,擺明在玩弄工會、欺騙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勞動部及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目的是要工會撤銷原訂102日已獲合法申請之抗議行動及之後籌備罷工投票之工作,使合併案得以繼續進行;大眾銀行人資部並於1127發出內部信件,進行行內員工「消毒」工作,聲稱員工在合併案中保障優渥,且明確點出工會要求過多,針對元大金控部分亦特別表示「勿再任意詆毀他人」。
  121,全金聯發出函文,並明確點出1125勞動部函轉元大金控公司的函文中元大金及大眾銀兩家資方違反誠信、欺騙主管機關、玩弄工會之惡劣行徑,主管機關此時更應適時站出來力挺勞工才對!
  工會深知勞工的權利都是用血淚所拚出來的,除了團結沒有其他的路可以走,也因此大眾銀行企業工會絕對要捍衛所有大眾銀行會員員工在合併案中權益,也不容許資方(元大金控)魔手摧毀工會,接著我們還有許多硬戰要打(罷工投票、罷工、集會等),也希望在全金聯及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硬挺、還有眾友會幹部的全力支持下,我們工會能為會員們爭取到最佳的合併權益及條件,在金融環境逐漸劣化的環境中,為銀行員工建立新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