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勞資關係事務研習班」第1場次開辦 學員收穫滿載
Tagged:  •  
作者簡介: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秘書
出刊日期: 
2017/04/15
期數: 
第196期
本會舉辦「勞資關係事務研習班」四場次
  為加強各會員工會的幹部瞭解相關勞動法規、提升工會會務運作之能力、對勞資爭議處理及團體協商實務之認識,本會今(2017)年度擬舉辦4場次「勞資關係事務研習班」,分別於32751573(與高雄市產業總工會合辦,日期暫定)、814的下午辦理。
  研習課程分為「專題報告」與「案例報告」,專題報告由本會韓仕賢秘書長擔任講師,4場次主題分別為「勞動基準法修法重點說明」、「會議規範與工會選舉實務」、「勞資爭議調解實務」及「團體協商實務」,案例報告則邀請安泰銀行工會、高雄銀行工會分享「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例」,台北富邦銀行工會、明台產物保險工會、合作金庫銀行工會、大眾銀行工會、彰化銀行工會及渣打銀行工會分享「團體協商經驗」,師資皆是實戰經驗豐富之工會幹部,課程內容精彩可期。
1場順利舉辦完畢
  327,「勞資關係事務研習班」第1場已於本會會議室順利舉辦,專題報告由韓秘書長為學員說明這兩年來《勞動基準法》6次修法重點,並針對修法後對勞工的影響及金融業因應案例與學員交流討論。案例報告部分,台北富邦銀行工會林御風副理事長分享「團體協商經驗」,林副理事長以其擔任台北富邦銀行團體協商勞方代表經驗,提供學員寶貴的協商建議;他強調,擬妥工會版本團體協約條文後,一定要將團體協約條文請律師確認,以避免條文因用字遣詞疏漏,導致條文在法律上對資方不具拘束效力。安泰銀行工會林旦川理事長分享「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例」,林理事長以安泰銀行工會自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施行以來,工會所申請的10件裁決案例,和學員分享與資方及裁決委員交手的經驗,他提到因為每件案例的發生事由不同,在裁決過程要注意的「眉角」也不同,所以事前都要先做足功課,想好所有可能發生的結果及對策,才能從容面對,若裁決過程中有異議,可要求將發言列入會議紀錄。林理事長因時間不足,僅分享了5件案例,學員們仍意猶未盡,故第二場次研習將請林理事長繼續分享。
歡迎各工會報名參與
  51573(暫定,可能改期)、814尚有3場「勞資關係事務研習班」的課程,歡迎各會員工會之會員、會務人員及各友會幹部、會務人員報名參與,請至本會網站(網址:http://www.bankunions.org.tw/?q=node/2290)下載報名表填寫,回傳至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E-Mailtw.tffu@gmail.com或傳真(022325-4602後與本會秘書處確認。後續3場研習時間、地點等訊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