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動精采的會務運作及裁決實戰 全金聯勞資關係事務研習班第2堂課紀實
作者簡介: 
渣打銀行企業工會總幹事
出刊日期: 
2017/06/15
期數: 
第198期
  今(106)年初,全金聯一口氣公告了4場勞資關係事務研習班的課程,向來很喜歡上勞教課的本會幹部,連同會務人員(我)在內,此次共報名了5位。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求知若饑,虛心若愚。)
  這句話是我擔任渣打銀行工會會務人員多年來在本會幹部身上看到的奇觀,他們對工會事務總是充滿熱忱,即使團體協約(協商)、勞資爭議調解、工會法…等題目,在本會成立多年來已安排過無數次專題演講;惟當主管機關或上級工會又開辦勞動三法相關課程時,他們就會在時間、工作允許的狀況下又紛紛來電秘書處要求代為報名。我想這應是身為工會幹部基本的態度,也就是想要學習、想要「多」學習的心態,惟有工會幹部自身勞動三法、會務實戰經驗充足,才能發揮超人或智囊團的角色去解決會員當下面臨的問題。
  515的第二場專題報告係由全金聯韓仕賢秘書長說明「會議規範與工會選舉實務」,案例報告則由台北富邦銀行工會鄭向君理事分享親身奮戰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例。
一、「會議規範與工會選舉實務」
  這個勞教題目乍看普通,有過選舉經驗的工會可能會覺得像這種小兒科的勞教就不用去上了,但老實說,翻開第一頁講義,內容就十分令人感動,因為所有的授課重點後頭皆附註援引法條,而且從最基本的(1)為什麼要開會?為了解決問題or結果製造更多問題?(2)工會怎麼開會?相關子題包括:通知單(時間)、委託、議程、紀錄、主席、動議、表決、選舉,開始舉例解說。
  像這種講師授課絞盡腦汁、苦思冥想後所產生的研習課程及講義,都是彌足珍貴且絕對會令人有收穫的,建議各工會會務人員及理事長都應該來上課,協助自己日後更順利地推動會務。
二、「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例分享」
  成功人士與其他人的區別,不是在於他們的力量或知識,而是在於他們有多堅持。
文斯‧蘭巴迪 Vince Lombardi
  這是我聽完台北富邦銀行工會鄭向君理事的裁決始末後,所想起的一句名言。
  鄭理事於事發之際,在工會僅擔任會員代表及勞資會議勞方代表,對於勞動知識完全沒有概念,連基本的勞動三法是什麼恐怕都不明白。
  有一天,公司從工會收到一份員工匿名申訴信函,內容檢舉主管管理不當、強迫員工加班、不發給加班費等諸多與勞動條件相關事項,因其敘事口吻與鄭理事日常為勞工爭取之權益雷同,且鄭理事為該分行唯一的工會幹部,公司主觀認為申訴信乃鄭理事撰寫,但又找不到證據,便鋪天蓋地改以散播黑函影響民心士氣為由,將鄭理事記過及調職,藉以殺雞儆猴,威嚇員工不得對勞動環境表示任何意見。
  鄭理事多次寫信給高層,表明申訴信並非自己撰寫,請公司查明真相,公司均置之不理。鄭理事不放棄,繼續向外求援,許多理應伸出援手的人士,都在第一時間為鄭理事找好失敗的理由,並以此拒絕她,彷彿已經仁至義盡,殊不知除了帶給當事人莫名的挫折外,什麼忙也沒幫上。幸好鄭理事天性樂觀積極,意志堅定,任何能夠逆轉勝的方法,即便只有萬分之一的機率,她都願意嘗試。原本一個不懂勞基法的人,開始上網研讀法律條文及判例,後來在一位律師的建議下,她鼓起勇氣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經過長期的交戰,裁決委員會一致認定台北富邦銀行對鄭理事的記過、調職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但北富銀不服其判決繼續上訴,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雙雙駁回。鄭理事透過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最後終於洗刷罪名,恢復原職,贏回尊嚴。
  以下是鄭理事給工會夥伴們的提醒與建議:
  1.工會幹部從事工會活動,易被資方鎖定對付,工會應善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保護幹部。
  2.蒐證重點:是否因為公眾利益而被資方針對鎖定?
  3.遇到困難,應勇敢面對,多問多聽多學準沒錯。
  4.當前面3個人都告訴你沒希望時,記得轉頭找第4個人。
  5.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將所有芝麻綠豆大的細節,毫不保留地告訴裁決委員,委員們會抽絲剝繭地請資方提出有利勞方之證據。
  6.保持樂觀的心境、清晰的思緒及清楚的邏輯,才能在關鍵時刻重重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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