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金聯「勞資關係事務研習班」第3堂課速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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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渣打銀行企業工會總幹事
出刊日期: 
2017/08/15
期數: 
第200期
      73,全金聯「勞資關係事務研習班」第3場次的課程,在高雄市產業總工會舉行,非常感謝高市產總林進福理事長、江健興副理事長及葉品言總幹事、何惠美幹事在事前大力協助;而且當天出席者眾多,活動順利舉辦,看來工會今後要多辦幾場南部的勞教課程或活動,才能回應南台灣會員的熱情了。
  這場次的講師分別是全金聯的韓仕賢秘書長,報告主題是「勞資爭議調解實務」;案例報告則安排兩家在地的會員工會擔綱,分別由高雄銀行工會童守源常務理事及大眾銀行工會黃怡仁理事長進行分享。三位報各人當天的書面內容豐富之外,由於都是身經百戰的工會幹部,所以聽課感覺就像身歷其境,實務收穫很多。
勞資爭議調解實務/全金聯韓仕賢秘書長
  韓秘書長的上課有幾個好處,第1、資料詳盡周全,第2、從最基礎的專有名詞開始解說入門,第3、喜歡舉實例及數據補充說明,所以CP值很高,而且QA時間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建議各工會有勞教需求者,可將他列入講師口袋名單中,絕對物超所值。
  本次勞資爭議調解實務介紹:
一、有關「調解」的法律規範:
  (一)前言:權利事項與調整事項
  (二)調解制度的簡介:如何申請調解?
  (三)調解方式:指派調解人或調解委員會
  (四)調解結果:調解成立或調解不成立
二、爭議性質:以權利事項的案件為主,2016年的統計,全年勞資爭議件數25,587件,其中權利事項勞資爭議為25,478件,調整事項勞資爭議僅109件。
  (一)調整事項(調解不成立,可依法定程序進行罷工):如調整工時/工資爭議、結算年資爭議、其他調整事項爭議(註:勞資雙方當事人對於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議)。
  (二)權利事項(調解不成立,可訴訟):工資爭議、給付資遣費或退休金爭議、契約爭議、職災補償爭議(註:勞資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之規定所為權利義務之爭議)。
三、事實調查如何進行:首先是調解委員會決議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將擇期進行事實調查;接著由主管機關發函給事業單位,說明相關決議及訪查流程,並請事業單位準備相關說明資料或通知受訪者;最後是由調解委員撰寫書面調查報告,內容包括調解委員的判斷意見,以及建議之調解方案。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例分享/童守源常務理事
  童常務理事介紹高雄銀行企業工會向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申請裁決之各案緣由,例如:(1)工會前任理事長陳瑞芳及現任理事長李宗坤遭降調及減發職務加給(或減薪)案,(2)常務理事周保華遭調任為分行收稅人員案。並且分享申請人蒐證技巧、裁決委員問案方式及應對、資方答辯及主張。
團體協商經驗分享/黃怡仁理事長
  黃理事長分享大眾銀行工會成立之過程、資方對甫成立工會之幹部的威脅利誘、大眾銀行員工及企業工會面對大眾銀行將併入元大金控消息之震驚及因應方案(罷工投票成功之背後過程)、介紹大眾銀行&大眾銀行工會之團體協約及重點締約條文。
  「被積極解決的,往往是提出問題的人,而非問題本身。」認真聆聽全金聯這3堂勞資關係事務研習班的課程之後,我發現雇主很容易一個樣,當員工提出工作疑問,甚至籌組工會時,當事人就會被視為「麻煩」,此時雇主會選擇「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因為這樣子最快,而且確保不會再有新問題產生,彷彿如此已天下太平(或者資方只是想要粉飾太平)。
  但換個角度想,這些不求一已之私,願意出面為全體員工謀求福利、有膽識坐上談判桌與公司協商的人,若不是因其內心懷抱著與企業共榮共存的心情,怎麼可能願意做如此大的犧牲,像這樣子的人才,企業應當好好珍惜才是。
  非常感謝全金聯辦理勞資關係事務研習班的用心,以及所有願意在研習班中分享自家會務經驗的工運前輩,希望這種富有教育及交流意義的課程能持續舉辦下去,讓台灣金融業工會能更成長茁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