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充電站】道路上的職業傷病問題
作者簡介: 
鄭雅文、黃怡翎
出刊日期: 
2017/10/15
期數: 
第202期
  今年2月蝶戀花遊覽車翻覆,導致33死亡,11人受傷。才經過半年,9月初又發生阿羅哈客運在國道擦撞的重大交通事故,造成611傷。事實上,隨手翻開新聞報導,都可看到各種重大的交通事故,例如:
  20171011「司機送油豆腐疑疲勞駕駛,自撞路樹奪命」(TVBS新聞)
  2017109「台南公車失控自撞證券行 駕駛重傷垂危6乘客輕傷」(中央社)
  2017106「台62越南旅遊團遊覽車追撞意外 司機傷重卡駕駛座」(中國時報)
  2017923「貨櫃與車頭連結斷裂 駕駛慘遭擠壓破頭亡」(蘋果日報)
  馬路如虎口,在台灣,是事實。台灣的交通事故死傷率,遠高於歐美先進國家,在東亞國家中也是名列前茅(高於日本、韓國、中國)。根據交通部的統計,2016年總共發生30.6萬件交通事故;在2015年一年間,因交通事故導致的立即死亡(24小時內)高達1,696人;也就是每天有近4.7人因交通事故身亡。
  職場如戰場,也是可悲的事實。根據勞保的職災給付統計,2016年有563件死亡職災。若以當年勞保的投保人口(10,165,434)做分母,可發現台灣的職災致死率是每十萬人5.54件。這個數據,還是被低估的,因為未滿5人的事業單位勞工並未強制納保,而未納保職業族群,有很多是屬於高職災風險的營造業勞工。台灣的職災死亡率,遠高於英國(0.8)、新加坡(1.9)、日本(1.7)、美國(3.4),也比除了羅馬尼亞以外的所有歐盟國家還高。
過半死亡職災路上發生
  若進一步檢視職災類型,可發現「通勤職災」(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與「非通勤交通事故職災」(如職業駕駛或外送人員於工作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所佔比例相當高,共佔42%;在死亡職災中,有高達50.8%是與上述兩類交通事故有關,也就是說目前的死亡職災中,有超過半數是道路上的交通事故造成。
勞動部應積極作為
  既然所佔比例如此高,勞動部應針對上述兩類交通事故的職災個案,進一步做流行病學調查,了解有多少是職業駕駛,分析是否有過勞問題。亦可參考日本厚生勞動省的做法,對過勞職災個案的人口學特質、疾病狀況、行職業分佈、勞動時間、休息與休假時間、生活處境、經濟狀況等資訊,作詳細的社會流行病學調查,進而擬定預防策略,並加以落實。
  針對職業駕駛(包括公車、貨運、客運、物流業司機、餐飲外送工作者、計程車司機等)的職業傷病問題,包括災害事故、肌肉骨骼傷害、心腦血管疾病風險、熱危害、疲勞等,應該加以管理。第一步,其實是落實法規。除了勞基法之外。交通部於2010年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職業駕駛每日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十小時以及休息間隔等,然而,因缺乏有效的監督與處罰,致蝶戀花司機的勞動處境仍為常態。蝶戀花事件後,交通部今年5月再修訂該規則,明訂職業駕駛須同時符合駕車時間及勞基法工時,以避免「手握方向盤才算工時」的錯誤解釋發生。該規則亦新增遊覽車需裝置定位系統、雇主需設置營運車輛監控管理系統,以及提供車輛動態資訊至指定資訊平台等規定,希望藉此即時監控車輛位置、車速、行駛時間,並能提供歷史軌跡查詢及異常狀態回報,進行統計分析與即時預警。然而,新的監督機制是否發揮功效,仍需持續關注。職業駕駛的出勤紀錄、定期健康檢查紀錄與安全衛生宣導,也都需政府跨部會合作與監督。尤其勞動部,應對上班族、通勤族、職業駕駛的勞動處境與道路安全問題,有更積極的作為。
道安結構問題待解
  此外,消費大眾應該看見工作者的勞動處境,何以工時過長、缺乏休息的勞動狀況可以如此長期存在?人力不足問題,以及低底薪高獎金的薪資設計,如何讓工作者自願順服?台灣道路安全問題,有更結構性與多層面的問題必須處理,需社會大眾共同監督。重點是,道路安全問題,與上班族、通勤族、職業駕駛的勞動處境息息相關,勞動部不應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