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銀行企業工會實習感想
作者簡介: 
渣打銀行企業工會實習生
出刊日期: 
2018/07/15
期數: 
第211期
  首先,能夠有如此的實習機會,真的萬分感謝感謝渣打銀行企業工會及全體理、監事們的協助,其中特別感謝吳玉香理事長與吳毓瑩總幹事,在所有實習過程中皆親自陪同與細心指導,對於學生們的任何疑問都非常詳盡地回答。經由這次渣打銀行企業工會與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共同合作「勞動法案例與實習」課程,讓交大科法所的六位同學能夠分別在為期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清楚瞭解到我國金融業工會的發展,並學習許多工會實務上的知識。
  在日常的工會會務上,學生們可藉由陪同理事長拜訪各分行會員的機會,實際接觸銀行業第一線的行員們,得知他們所遭遇到的職場爭議以及對工會的期待,也更可以體會工會直接與會員溝通的重要性;另外透過其他工會活動的參與,也提供許多難得的觀摩機會,例如勞資雙週例行會議,就讓學生看見工會積極地與資方進行溝通,不讓勞工淪為雇主企業經營權的客體,而在雙方的互動過程中也讓人深刻體會到勞資間地位的不對等,突顯工會培養自身動能與實力的重要性;在參與渣打銀行工會的上級工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活動中,如理監事會、會員代表大會以及會訊編輯會議等,也供學生們得以一窺金融業中不同企業的工會發展,以及「全國級」工會聯合會的運作方式;而另一個讓許多實習生印象深刻的活動即是「安德烈食物銀行法律親子列車」,在這項活動中可以清楚體會到工會是如何努力地經營、建立工會的集體認同與歸屬感,也見識到工會在活動安排上的創意與多元,特別在此勞教活動中,更讓婕瑜與凰琦兩位同學能夠上台體驗對一般民眾的演講、教學,學習如何以淺顯易懂的說明與問答喚起參與會員的權利意識。
  除了一般會務與工會活動之外,渣打銀行工會在這次的實習課程中也提供非常多法律面的訓練機會,例如從3月開始的分行整併案以及後續衍生的調職爭議,或是在會員復職訴訟上的法律扶助,還有團體協約的續約協商等,當中都有許多待探討研議的法律爭點,供實習生們進一步地學習。以分行整併案為例,如何協助工會確保個別會員的工作權,最基本的工作即是就勞基法第10條之1的調職五原則進行本件爭議的分析判斷,彙整相關的實務判決見解並嘗試擬出最利於當事人的主張,例如調職時的工作地點變更應經勞工本人同意,且雇主不可侷限勞工通勤所使用之交通工具等;另外還必須保障個別會員在職涯發展上的基礎需求,應維持原先的工作內容,而非轉調至其他不適合的職務。在團體協約協商的準備過程中,學生們還必須與工會幹部們和工會法律顧問一同就協約內容進行討論,不僅分析草案中各條規範的法律效果,還必須考量實際的操作可行性,以及後續與雇主的協商策略等因素,經過反覆討論與修改後方能擬出最適切的條文內容。
  這些實習經驗所提供的不僅是法律專業上的訓練,更多的是在工會組織與運作上的親身體驗與觀察。舉例而言,在分行整併爭議中,工會是如何整合理事間的不同意見、如何調查基層會員的需求與意見、如何加強與會員的溝通以及互信基礎,如何擬定對抗雇主、達成訴求的活動策略等,這些都不同於法律爭點的整理、分析,是一般法學教育課堂中所無法獲得的寶貴經驗,而透過這些實務經驗的累積,都替學生們在成為一個適格的勞動法律人的未來道路上,灌輸了充足的養分。
  最後,誠如吳總幹事在課程期末發表與交流會中所說的,實際體會、感受勞工的生活,對於將來成為法律工作者的我們而言,是實踐勞動法課程重要的環節,也是必要「知」的過程;同樣地,對於實際身處在職場艱苦環境中的勞工朋友們而言,只有清楚認識、瞭解到自身的勞動權益,才能夠予以捍衛而免於剝削,因此善用工會資源,閱覽每期的會訊、參與工會勞教的活動,對於身為勞工的我們也是必要「知」的過程,唯有在勞工互知、互助的前提下,才能夠真正落實勞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