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事業單位執行預防職場暴力相關措施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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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18/10/15
期數: 
第214期
  依據法令,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相關預防措施做成紀錄。
  執行預防措施譬如平時就應該針對公司場所、工作進行危害辨識及評估,針對有可能發生事情的地方先行瞭解改善,並且建構公司對暴力行為的規範及辦理相關教育訓練職場,暴力發生時也要事先建置SOP去處理,最後再定期審視成效喔!
  另外,事業單位達100人以上,應依勞工執行職務之風險特性,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並且執行。
參考資料: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https://bit.ly/2P5hfho
2.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條:https://bit.ly/2BNUbSp
3.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https://bit.ly/2k7Pozs

資料來源:勞動臺北 https://www.facebook.com/taipeilabor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