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令鬆綁未必能減緩失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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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民進黨中央政策委員會研究員
出刊日期: 
2001/08/15
期數: 
第八期
  近來失業率屢創新高,六月份的失業率高達4.51%,失業人口多達四十四萬人,七、八月應屆畢業生投入就業市場,失業率可能持續走高。經發會開的熱鬧,但是就業組卻人氣低落,尤其是產業界對就業問題興趣缺缺,看來我們還沒準備好要審慎面對失業問題。

  為因應失業率攀升的問題,社會各界已提出不少解決之道,其中與勞工權益最直接相關的應是勞動法令鬆綁,所謂勞動法令鬆綁最簡單的意思是減少對勞動條件的法定保障,增加企業對勞工運用的自由度,提高勞工的職業流動,以利尋找工作機會,這是勞動市場彈性化中的一環。不過,鬆綁的前提是因為勞動條件保障過多,導致勞動市場僵化,形成失業率居高不下的問題。然而由於我國的就業安全體系並未建立,基本上不存在這樣的問題。

  勞動法令鬆綁與勞動市場彈性化的相關作法來自於歐洲國家,由於歐洲許多國家長期處於高失業率,相較於近年來美國的高經濟成長、低失業率,成了明顯的對比。許多人認為歐洲得了「硬化症」-太多的福利、工資平等、過高的勞動成本與制度的僵化,導致產生「美國不公平,創造就業機會;歐洲公平,創造失業」。近十年來許多歐洲國家採取了勞動市場彈性化的措施,以減緩失業問題。反觀我國其實並不存在勞動市場僵化的問題,我國的企業有超過98.1%是中小企業,雇用了78.1%的勞工,中小企業的靈活與彈性,顯示出我國職業流動頻繁是既存的現象。

  我國沒有勞動市場僵化的問題,從工時的管制方面來看,實際的工作時數乃是交由勞工與雇主自行協商決定,由工會以集體協商的方式決定工時情況十分罕見,這與歐洲國家協商體系集中化的情況差異頗大。在工資決定方面,除了基本工資由政府依著經濟情況決定調整幅度之外,實際工資在我國也少見由工會與雇主組織進行集體協商。至於社會安全與失業給付方面,我國的勞保失業給付實施的時間只有兩、三年,給付期間與給付資格限制和歐洲國家相去甚遠。因此,歐洲國家緊縮失業給付,以減少福利依賴的問題,並以此作為減少失業人口的作法,由於我國實施的時間過短,所以難以評估是否因此造成福利的依賴,也難以此做為調節失業問題的機制。社會安全體系與就業最直接相關的是所得維持政策,我國的經濟安全體系歧異性非常高,有的人有豐厚的老年退休金,有的人根本沒有退休金可領,我國的現況比起歐洲國家行之有年的社會福利與勞動保障相差甚遠,且存在明顯的階層化現象,制度不足與不公的問題十分清楚。

勞動市場改革才是當務之急

  歐洲國家成功減低失業率的經驗當然值得借鏡,但是選擇的過程格外重要,而非僅是勞動法令鬆綁。歐洲較為成功降低失業率的國家有丹麥、荷蘭與英國,所採取的方法相當多元,其中非常重要的是積極的勞動市場方案,主要是職業訓練與職業輔導,及創造非典型勞動型態的工作機會,像是季節性、臨時性、部分工時的工作,以回應多元化的新經濟趨勢,法令鬆綁也是在這些目標下所提出的作法。我國勞動市場本來就十分的彈性,要以法令鬆綁促成失業率的降低,效果恐怕十分有限。反而是職業訓練與就業安全制度至今仍舊十分欠缺,從歐洲成功的經驗來看,我國面對高失業率的問題,實施積極的勞動市場方案,進行人力資本的社會投資,提升勞工的技術水準,加強職業媒合的功能,才是當務之急。

  我們其實還沒準備好要面對失業問題,產業界或許認為只要經濟好,失業率自然會下降。但是我們也可以看到,先進的工業國家經濟競爭力高、國民所得高,失業率也高的問題。失業與經濟問題的關係毫無疑問是多面向的,解決失業問題的思考也應多元化,法令鬆綁只是方法之一。同時,政策的調整也需要更廣泛對話基礎才能可行,產業界何不及早準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