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判決長榮航空空服員罷工合法
Tagged:  •    •    •  
出刊日期: 
2022/04/30
期數: 
第256期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2019620日發起長榮航空空服員罷工行動,持續17天落幕;長榮航空認為,工會發起罷工已嚴重影響公司營收、聲譽、財產損失,並於罷工隔日即向工會、12名工會幹部提出非法罷工損害賠償訴訟(其以2017年尼莎颱風期間全面停飛的損害為依據,以公司1天損失營業收入3,400萬元為請求基礎),請求工會、工會理事長、全體理監事共12人連帶賠償。台北地方法院歷經近兩年半時間審理,於3月下旬宣判長榮航空敗訴(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重勞訴更一字第1號民事判決)。
  根據媒體報導(聯合報,2022/03/25),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2019年提出外站津貼、過勞航班等8項訴求,在與長榮航空數度協商破局後,同年620日下午4時正式宣布罷工,並於南崁長榮航空總公司大門口拉起罷工糾察線,影響車輛進出。罷工第二天,長榮航空委任律師到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認為工會在團體協約中未提出增設勞工董事,卻在調解期間才要求,依規定不屬於調解事項,且長榮航空是純民營航空公司,董事的選任是股東會權限,非公司與工會可以協商事項,但工會卻以勞工董事當作罷工訴求之一,明顯是違法罷工。
  這場罷工行動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全金聯及多家金融業工會均曾到罷工現場聲援支持工會的合法行動。根據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製表整理,本案最大爭點在於工會罷工爭取勞工董事是否合法?判決指出,工會參與公司經營治理,係團體協約法所規範得約定事項,資方本應提出可行對案、誠信協商;此外,長榮航空其他主張,法院也都認為不足採信。遺憾的是,長榮航空強硬回應,「罷工活動造成長榮航空莫大衝擊,營業損失逾40億元,為捍衛投資人及員工權益,將提上訴。」(中央通訊社,2022/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