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勞工教育訓練滿載而歸
作者簡介: 
元大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常務理事
出刊日期: 
2022/09/30
期數: 
第261期
  今(111)年元大銀行受僱人員企業工會勞工教育訓練,於915-16日在台南大員皇冠飯店舉辦,本次勞工教育訓練除了邀請重量級的講師—善長法律事務所所長楊富強律師,為工會幹部及受訓學員補充勞動法令新知,以及講授職場不法侵害與職場霸凌案件構成要素及防制等相關重要觀念;並且邀請上級工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鍾馥吉理事長及韓仕賢秘書長、全國產業總工會江健興理事長、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順基等工會先進前輩為工會勉勵。
  第一天講習安排善長法律事務所楊富強律師擔任講師,楊律師原為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庭長,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法官,退休即轉任律師;而且楊律師亦為高雄市政府性別平等、就業歧視評議、法規、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其法學素養深厚,並以實際審判案例配合實務進行講授。他指出,現今職場中常見的排擠、孤立、嘲諷、恐嚇或毆打等,易使員工畏懼上班,工會要如何協助同仁能在單純、快樂的環境上班呢?工會幹部必須清楚知道職場霸凌的種類,例如:肢體、言語、關係(社交排擠、散布謠言)和現今常見到的「網路霸凌」等幾種霸凌型態,所以工會必須努力使每個員工在銀行上班都能不受惡意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尤其是銀行員長時間、重複性受到一個人或多個人的負面行動,是職場中最常見的「關係霸凌」,這都是我們必須去瞭解防範,以及如何在會員遭受不法侵害時,能取得關鍵證據請求損害賠償,並要求不法侵害者為此付出應有之代價。楊律師三小時的精彩授課,讓所有學員幹部收穫滿滿。
  第二天上午,鍾馥吉理事長講授「金融整併談勞資協商員工權利策略」,他開宗明義強調,當年大眾銀行工會所建立的金融合併優離優退等制度,為近期富邦金控和日盛金控、星展銀行和花旗銀行消金部門合併案中,產生了極大的效應,也成為兩案談判員工權益的基礎條件;因為被合併方工會所有主張的權利,都是來自當年元大銀行合併大眾銀行,以大眾銀行工會所提條件再往上延伸,並在日盛兩家企業工會及花旗銀行企業工會幹部的努力和堅持下,終於談妥員工安置計畫。所以工會幹部就是以此為標竿,除了為現在的自己解決問題,也要為日後金融同業整併發生時,樹立良好典範。勞工權益從來都是要工會去爭取才有的,回顧過去工運前輩努力付出建立基礎,才能面對未來種種挑戰,另外所有金融業同仁也都必須面對數位金融科技來臨的趨勢,勉勵大家「機會,是留給準備好的人!」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韓仕賢秘書長則是分享「團體協商技巧」,韓秘書長為勞動部認可之團體協約入廠輔導講師之一,他目前正協助工會與元大銀行協商團體協約,這是因為從元大銀行合併大眾銀行後,工會即向元大銀行提出了團體協約修訂之需求,迄今已開了21次協商會議,其中歷經工會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並經裁決會認定元大銀行構成違反團體協約法第6條第1項之不當勞動行為(本案詳細裁決內容詳見勞動部110年勞裁字第18號裁決決定書)。為此,工會終能邀請韓秘書長參與協助加速團體協約的協商進度,也期盼團體協約續約協商能儘速完成並締約,以提升會員勞動權益。
  連續兩日的課程雖然緊湊,工會幹部都是犧牲寶貴時間來充實自己,相當不容易,工運這條路很辛苦幹部都知道,但為了日後勞工權益能獲得保障,大家都甘之如飴,楊律師的講授及這幾位工運前輩和韓秘書長的勉勵,幹部們都謹記於心,收穫滿滿,也希望所學能充分發揮,學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