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培訓甲種安衛業務主管成效良好
出刊日期: 
2001/10/15
期數: 
第十期
      勞委會於今年三月廿八日公布將銀行業納入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行業後,銀行首先即面臨設置安全衛生部門、人員以及制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等問題,而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非由事業單位片面訂頒即可,依法必須會同勞工代表訂定,因此,工會幹部有必要充實安衛法相關知識,才足以扮演好應有的角色,發揮維護員工權益的功能。

  有鑑於此,全聯會特別委託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舉辦一班次的「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請各產業工會推派代表參加,共有六十人報名接受為期五天半的密集課程,每天上課八小時,受訓期間每位學員均能認真學習,對於初涉新領域,課堂中不時發問,由於受訓者皆為銀行員,協會特別要求講師針對銀行業工作環境準備教材,避免現行法令著重工廠工安的枯燥無味,有位講師甚至親自到銀行營業廳現場觀察,使課程更顯實用。最後有五十九名學員通過測驗,順利取得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