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政府重視金融重建背後的財務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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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工商時報90.10.03社論
出刊日期: 
2001/10/15
期數: 
第十期
  財政部指示十家行庫於九月中旬接管36家基層金融機構,大型行庫預定在本周完成資產評估,敲定接手條件。據報導,由於前述基層金融機構人頭放款充斥,實際逾放比率是官方版本的二倍左右,加上資產價格大幅下跌,且承受擔保品普遍高估,行庫高層主管評估金融重建基金可能要賠付近千億元,遠超過財政部最初估計的600億元。而財政部官員也指出,依會計師查帳結果,賠付金額約800億元。看來雙方勢必會激烈討價還價,財政部很可能循慣例「趕鴨子上架」,要求官股為主的大型行庫賠本收拾爛攤子。而金融重建基金1,400億元也很可能在短期內虧得精光。

  首先要指出的是,被接管的36家基層金融機構,其實只是「冰山一角」。據中央存保公司稍早發布的統計,前述基層金融機構的存款餘額約2,000億元,放款餘額約1,400億元;逾期放款總額約700億元,亦即逾放比約五成。但經過會計師及大型行庫進駐清理之後,竟發現總虧損可能高達800億至1,000億元。亦即1,400億元總放款之中,有七成以上已成為逾放,而逾放損失率亦在七成以上。這實在是一個令人震驚的數字,即總損失約占總放款六成以上。照目前情況推估,欲處理全部基層金融機構呆帳問題,很可能就要耗費2,000億元以上。

  據中央銀行最近發布的統計,至今年七月底,我國信用合作社有48家,總放款額為4,709億元,農漁會信用部314家,總放款金額為7,391億元。兩者合計,基層金融機構尚有362家,總放款金額1兆2,100億元。也就是財政部已著手接管處理者,僅占總家數與總放款額的十分之一。因此情勢已非常明顯,金融重建基金僅能處理36家基層金融機構,所謂「金融重建」,實際上是幻覺與假象。

  如前所述,我國問題金融機構的潛在虧損非常嚴重,照說政府應該精打細算,撙節金融重建基金的使用。但實際的結果完全相反,財政部為了紓解地方反彈,不斷退讓。例如,多數基層金融機構未提列員工退休金,而財政部答應這筆經費由金融重建基金支付;此外,信合社要求接手的銀行退還股金,總計七家被接管信合社的股金總額逾20億元,財政部也希望行庫支付,最後亦可能由金融重建基金賠付。前述作法,已超越金融重建基金設置條例所規範的資金用途,有違法之嫌。而且此例一開,勢必會產生更嚴重的「道德危機」。因為其他有問題的金融機構,看到政府以如此優惠條件進行接管,機會難得,會加速掏空資產,然後把爛攤子丟給政府。

  更糟糕的是,政府指派大型行庫扮演「救火隊」角色,實際上這些行庫已是「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據統計,原省屬七大行庫逾放總金額,在去年底為3,685億元,至今年八月底已增至4,849億元,在八個月內增加31.6% 。且今年七月及八月各增加165億元及149億元,逾放水位迅速猛增。更值得憂慮的是,全體本國銀行資產品質也急劇惡化。據中央銀行最近發布的統計,今年六月本國銀行狹義逾放為9,291億元,加計應予觀察放款(即潛在逾放)4,938億元,廣義逾放(也就是國際標準的逾放)高達1兆4,229億元,廣義逾放為狹義逾放的1.53倍。依此標準推算,原省屬七大行庫的廣義逾放已高達7,400億元之多,如果確實評估資產,提列呆帳準備,則原省屬七行庫有多家淨值將趨近於零。實際上,目前三商銀、農銀等官股釋出已逾半,成為民營型態銀行,政府執意要求其承接問題金融機構,如發生鉅額虧損,則投資人可控告銀行經營階層背信。如果財政部一意孤行,最終這些官股色彩濃厚的公民營銀行,會有嚴重災難。

  我們必須在此嚴正指出,政府過去輕忽金融機構呆帳問題,未能及時整頓,是造成目前困頓局面的主因。如國內外研究機構所推估,我國金融機構真實逾放比近一成五,呆帳的損失率約四成,亦即目前約15兆元總放款中,逾放約2兆元,損失近1兆元,因此金融重建基金1,400億元,根本就是杯水車薪,我們要求政府當局勿再以和稀泥態度,「概括承受」有問題金融機構,應該面對現實,飭令金融機構如實揭露財務報告,並督促其增資充實自有資本,否則便立即停止其承作放款,甚至進行清算。照目前情勢來看,大多數基層金融機構都無資格再作放款。如不能先求「止血」,最終納稅人將成受害者,社會公平正義也將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