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基層金融 不能違反社會公平正義
出刊日期: 
2001/11/15
期數: 
第十一期

    在「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立法通過之後,財政部為穩定金融秩序,解決經營不善之金融機構,八月中旬正式啟動金融重建基金,責令十家銀行出面承接36家農、漁會信用部與信用合作社。由於基層金融積弊已久,早為國人所詬病,因此社會各界對此改革莫不寄予高度肯定與期待。不過,在此次整頓過程,本會發現財政部因急欲解決燙手山芋,並未能兼顧社會公平正義,而以犧牲承接銀行權益來解決問題。

  因此,本會事先以正式公函予財政部,將於十一月六日赴財政部與主管官員會談,陳述工會意見,要求財政部正視解決以下三項問題,以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一)退還社員股金問題

  金融重建基金整頓三十六家不良基層金融機構,其中合庫、誠泰、陽信三銀行所承接之七家信合社,社員要求退還股金共計二十六億元;財政部明知於法無據,仍協調授意三銀行退還股金,罔顧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二)資產計價問題

  由於基層金融機構放款浮濫,據承接行庫評估金融重建基金可能要賠付近千億元,甚至虧光不足。財政部應謹慎善用金融重建基金,不應對被承接機構「有求必應」,賠付其未提列之退休金、社員股金等,以免其他問題金融機構變本加厲,加速掏空資產,形成更嚴重的財務黑洞。

(三)內部人事問題

  合庫、台銀、土銀三家公營銀行承接十一家問題金融機構人員,由於其未具公務人員資格,須為其舉辦考試,而合庫等三銀行原有工員卻苦無升遷機會;為求公平,合庫等三銀行臨僱人員與工員,應與被承接單位留用人員有同樣機會參與升遷考試,此應為兩利之作法。

  此外,本會另準備「工會推派董(理)事遲未獲聘」、「民營化時平均工資內涵之不休假加班費計算方式」與「已民營公股銀行員工調薪」等議題,希望同時與財政部溝通解決。

  本會當天先於財政部門口高舉「退還社員股金違法」、「問題資產計價不公」、「公平辦理升任考試」的抗議標語,並要求與財政部高層官員出面說明;然而,財政部竟只安排兩位科長欲出面「敷衍」工會,毫無解決問題的誠意。隨後,當天到場的二十多位工會幹部分成兩列,分別將財政部前後門堵住,以此要求顏部長不要迴避問題,指派主管官員出面與工會對談;本會幹部在等候多時之後,對於財政部未有善意回應,深表不滿,決定擇日將發動銀行員再向財政部表達嚴正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