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主動提議座談 財政部被動虛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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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3/03/15
期數: 
第二十七期
  本會與財政部就設立「全國農業銀行」等議題,雙方於92.2.24在財政部進行溝通座談,會談歷時四小時,氣氛平和。財政部由政務次長張秀蓮、金融局副局長蔡慶年出面,與本會常務理事、各會員工會負責人座談,茲摘要整理相關議題的討論內容。
議題一:有關設立「全國農業銀行」的意見
  政府為因應農、漁民遊行抗爭,於91.11.30所召開農業金融會議達成「全國農業銀行應為農漁會信用部業務的上屬銀行」之共識;隨後「農業金融法」草案於國會審議之際,部分論者倡議由合庫直接改制為全國農業銀行,惟本會認為此議與現實經濟環境脫節,合庫工會並已撰寫說帖剖析,認為將造成支付社會成本太高,直接拖垮合庫穩健體質等嚴重後果,致使合庫存戶心生恐慌,股東及員工權益受損,故建議以新設立全國農業銀行最為妥當。
  張次長表示,財政部主張「新設成立全國農業銀行為宜」的立場不變,但是目前行政院尚未最後裁定。合庫工會常務監事黃哲輝指出,由合庫直接改制之舉,等於是由那批失敗的經營團隊繼續入主合庫,將使合庫喪失競爭優勢,遑論永續經營;工會林理事長則重申員工反對拉合庫「陪葬」的做法,並請財政部據實轉達合庫員工的心聲,否則將在三月初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正式提案討論透過合法程序採行罷工抗爭手段,以表達堅決反對到底的決心。
議題二:有關金融合併或成立金控之際應兼顧員工權益的意見
  本會要求財政部督促金融業者,在組織金控或進行合併之際,應承諾達成下列事項:(1)在合併推動委員會及各專案小組成員應有工會代表;(2)要求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3)裁併、資遣員工應予工會協商。另外,建議財政部提案修改金融機構合併法、金融控股公司法,明確規範員工權益保障事項及內容。
  張次長表示,財政部在審查合併或金控案,都會要求業者載明對於受僱人權益事項之處理,也願意對業者加強宣導相關員工權益事項之重要性;至於團體協約的簽訂,財政部抱持樂觀其成的立場。本會黃理事長進一步要求財政部扮演「臨門一腳」的角色,發函各金融業者明確說明,並且應由財政部帶頭做起,要求官股銀行率先簽訂團體協約以為表率,不然業者只會互踢皮球,片面敷衍有關員工權益的處理情形。
議題三:有關金融研訓院所辦證照考試應予檢討的意見
  本會迭獲銀行員反映,金融研訓院所辦證照考試存在考用不合一、收費昂貴、主辦單位「球員兼裁判」等問題;並且因證照項目繁多,行員為了準備考試,不僅影響個人身心健康、家庭生活,也影響銀行正常業務的推動,亦無助於政府推動專業證照制度及培訓金融專業人員的目標,而斲傷此一制度的公平性及公信力。
  對此,張次長以金融研訓院董事的身分強調,絕對會將工會的意見於董事會提出,要求相關單位予以檢討。
議題四:有關中興銀行接管後續問題
  中興銀行工會吳理事長表示,政府接管迄今已近三年,每日開門即見虧損,故此問題不宜延宕不決,工會建議雖然金融重建基金所剩不多,惟若由土銀等公營行庫承接,或金融重建基金直接填補缺口後同時成立資產管理公司之模式,應無預算不足之問題。
  張次長回應表示,因中央存保對銀行經營並不在行,只能讓中興銀行「暫時止血」,後來才請土銀接管;如果因為客觀因素的限制,對於中興銀行的問題無法儘快解決,會再積極考慮針對員工權益事項,研議提出過渡性、短期性的契約,並且慎重考慮工會所提出的解決方案。至於高雄企銀的處理,會先透過財務顧問公司規劃提高銀行的價值,仍會循公開標售程序進行,但會事先修正內容以提高可行性。
  包括中興銀、高企及土銀三家工會理事長均一致強調,問題銀行的處理不應再三拖延、「歹戲拖棚」,也希望財政部授權接管小組先與工會商談員工權益的過渡性措施,讓員工有尊嚴的選擇離開或繼續留任工作。
  此外,工會要求財政部修訂「財政部派兼公民營事業機構董(理)事、監察人執行職務應行陳報事項表」,讓各公股銀行有自主經營空間,回歸董事會自主控制,以及要求政府落實陳總統承諾,於公營事業及已民營化企業之官股代表,應有勞工代表擔任董事等議題,雙方討論並無聚焦;張次長表示,這些議題「見仁見智」,官股未來仍會繼續釋出,可能最後只有一、二席,而且政府對於公股管理事項,未來將會採取限縮的處理態度,所以鼓勵工會以自己實力爭取董事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