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銀團體協約簽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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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4/01/15
期數: 
第三十七期
      幾經波折,第一銀行產業工會終於在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順利與資方簽訂團體協約。
  一銀產工早在二○○一年(第二屆)時,即著手規劃團體協約簽訂事宜,經過內部數次討論而擬定之版本,從二○○二年底(第三屆)開始,經過五次與資方協商會議後,略做修改,即於二○○三年一月取得勞資雙方代表的合意,分別經由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及一銀董事會追認通過。
  但是此一團體協約版本就此擱在第一金控董事會,始終未獲資方全面認可,甚至在前董事長陳建隆下台,現任董事長謝壽夫上任後,更是有意推翻這份協議版本,而打算以數家民營金控之工作規則,做為與工會重新協商之基礎。
  面對資方所提之勞動條件實與一銀現行之工作規則相差甚多,而且完全悖離團體協約之精神,工會除了礙難接受,旋即轉向相關主管機關陳情、進行國會遊說、發布數波工會快訊、甚至啟動罷工機制等策略,終於迫使第一金控董事會在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就該份一銀勞資雙方整合版本的基礎上,修改其中十二條條文,以此修改版本尋求工會支持。而工會也展現最大之誠意,立刻於十二月十八日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通過金控版的團體協約,並於年底之前完成正式簽約程序。
  第一銀行體質優良,在合併才能存活、數大即是美的思潮當道下,早就是各大金融財團覬覦的「獵物」,加上現任董事長曾任職台新金控的財團背景,使工會簽訂團體協約更加困難。因此,工會能夠在合併係資方既定政策,並且循序推動進行之下,勉為其難完成此一使命,實屬可貴。究其因,在於工會全體會員、幹部一致認同工作權之保障為當務之急,並且決心啟動罷工機制而使資方感受威脅所致。
  一銀團體協約的簽訂,為一銀工會重大之突破,將可促使更多具有官股經營背景之行庫,積極完成更完善團體協約之簽訂;也是號稱尊重勞動人權的政府,再三強調公司治理及產業民主精神之下,無可迴避、必須履現之政見與承諾。
  雖然一銀團體協約的簽訂,並無法完全阻擋合併計畫之推動,甚至有加速、催化合併之疑慮,以及會否在完成合併之後,出現猶如台北銀行「三月大逃亡」之類的假設問題;但無可否認的是,團體協約既然是勞工集體協商權之體現,只要工會在協約中能夠取得一定的、與資方平起平坐的協商權力及地位,合併的方向、乃至合併後人員的安置,工會都可扮演應有的決定性角色。從此一角度觀之,一銀團體協約能否成為會員護身符,尚有賴工會之努力。
  遙想一九八九年之際,台灣政治解嚴不久,諸多銀行工會幹部忙完工會籌組工作,旋又立即投入銀行業適用勞基法之役,再度挑戰國民黨威權統治下最保守、封建之金融體系。這場仗,一打就打了八年,甚至有工會幹部形容「比修憲還困難」,但也因為這一場持久戰,奠定了今日銀行業團體協約可向上爭取的基底。一銀團體協約的簽訂,不僅是前人抗爭累積而來的成果,在未來亦將是邁進產業民主時代的一個起跑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