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換謝壽夫 一銀勞資爭議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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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4/11/15
期數: 
第四十七期
      自從今年三月初財政部點頭同意迄今,已民營化但政府持股超過百分之二十的銀行,陸續已有台企銀、一銀、農銀、華南金四家工會完成勞工董事之推選,但唯獨一銀勞工董事至今未獲派任。
  深究一銀產工所合法推派的勞工董事卻仍無法參與一銀董事會的主因,在於資方顢頇不知「產業民主」為何物?甚至在第一金控董事長謝壽夫的要求之下,一銀資方竟另闢蹊徑,自行制訂選舉辦法,直接否認勞工董事應由工會推選之事實,不僅一手編導由董事會通過「員工董事」選舉辦法,旋於九月二十七日對全行公布,並訂定十一月四日投票。
  為了落實產業民主精神,尊重工會自治、民主推舉產生之原則,一銀產工於九月二十九日至監察院陳情,要求調查一銀資方作為是否已明確違法及財政部長是否有瀆職之嫌,並於九月初向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將於近期召開。本會有鑑於一銀勞工董事推派爭議愈演愈烈,於十月一日正式行文財政部要求撤換第一金控董事長謝壽夫,以利勞資關係和諧(全銀工聯93字第九三○五九號函):
受文者:財政部
主旨:為解決第一銀行勞工董事推派爭議,建請 貴部儘速撤換第一金控董事長謝壽夫,避免事態擴大,以利勞資關係和諧,請 查照惠覆。
說明:
一、公營事業暨已民營化之官股企業有關「勞工董事」之推派,舉凡民主進步黨黨綱、陳總統公元兩千年總統大選政見、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立法院九十二年六月六日決議(附件一)、財政部聘任所屬國營金融機構產業工會推舉代表擔任公股董(理)事注意事項,均強調尊重工會自治、民主推舉產生之原則,以符「產業民主」真諦;然此一良善進步政策,卻在實施過程屢見顢頇無知之事業單位負責人推託阻撓,徒增紛擾,令人遺憾。
二、有關第一銀行勞工董事推派,查該工會於接獲 貴部九十三年三月八日函示可推派勞工董事後,即依 貴部所定「財政部聘任所屬國營金融機構產業工會推舉代表擔任公股董(理)事注意事項」,於同年四月二十三日合法選舉產生一銀勞工董事一席。
三、惟第一金控董事長謝壽夫毫無民主素養,竟憑個人好惡,拒不接受由工會以民主程序推舉之人選,甚至一意孤行,另訂選舉辦法(附件二),要求重新選舉。此舉不僅違背勞工董事產生之精神,亦突顯其完全不予尊重 貴部所訂辦法,徒然製造勞資關係緊張,亦嚴重斲傷 貴部公信力。
四、華南金控與第一金控均為由金控子公司銀行產生勞工董事,前者已經同意工會推派之人選,僅謝壽夫竟因人設事、無理杯葛,挑起勞資關係緊張,而且其公然違背官股代表應貫徹政府政策的規定,無異使勞工咸認政府威信盡失,無所適從,亦使此一良善政策打折。
五、再者,謝壽夫擔任第一金控董事長迄今,其董座角色倍受爭議,包括被指控係台新金控欲與第一金控合併的「推手」;內部組織改造造成人事動盪不安,員工怨聲沸騰;甚至若干不當發言,其心存霸權獨裁心態,嚴重影響企業社會觀瞻。
六、綜上所述,謝壽夫之表現顯已無法領導統馭第一金控,亦有違官股代表職責,無法勝任董座之工作。建請 貴部儘速撤換第一金控董事長謝壽夫,另行拔擢溝通能力與領導才幹俱佳者接替,以維和諧勞資關係,促進第一金控健全發展。
正本:財政部
副本:總統府、行政院、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第一銀行產業工會、全國產業總工會、本會所屬產業工會會員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