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著名的工運領袖、前國策顧問
客家基層工人出身的曾茂興,早年曾任職於榮工處在台灣各地與沙烏地阿拉伯的工地,是台灣1970年代輸出的「外籍勞工」之一,由於營造業工作的不穩定,後來轉行進入客運業,素來具有樸素的正義感的他,對當時桃園客運違法加班與苛扣薪資的勞動條件日益不滿。
在1988年2月初,前總統蔣經國逝世之後1個月,曾茂興與當時任職於台灣勞工法律支援會的郭吉仁律師,決定趁當年國民黨威權體制出現最高權力真空的政治機會,發動桃園客運罷工,爭取合乎勞動基準法規範的年終獎金與加班費,他在警備總部的重兵包圍下展開抗爭,不料引發台灣各地爭取年終獎金的熱潮。曾茂興抗爭成功後就被資方解僱,轉戰各地,結果在1989年的遠化罷工事件被憲警打傷,更遭到法院以戒嚴時期的法令起訴,判刑2個月,為了抗議司法,他選擇不上訴,因此入獄服刑。這是他第1次入獄。
1996年12月20日,聯福紡織非法關廠事件中,在資方落跑、官方撒手不管的情況下,曾茂興只好帶著聯福工廠的歐巴桑與歐吉桑百餘人,到桃園火車站前的平交道演出「集體臥軌自殺」,成功阻斷了台灣的交通動脈。這次抗爭主要是為了突顯台灣產業外移的大量關廠失業問題,選擇火車站前是因為到站時車速較慢,並通知了台鐵當局以防止真正的意外,然而這種種做法並未得到法官的同情,曾茂興以公共危險罪首謀遭判刑10個月。這是他第2次入獄。
雖有社運界與交工樂隊等全力支持,曾茂興仍以1萬8千餘票敗北,再一次突顯了台灣工人階級在政治上的弱勢地位。歷次參與選戰的龐大花費,不幸部分成為他與妻子黃婉珽一家人的經濟重擔。即使如此,曾茂興選後仍持續為桃園地區的勞工權益奔走,2003年他在基層爭議聲中,接受了總統府國策顧問一職,事後不僅每個月捐出了大部分的薪俸,有時還倒貼。
2005年底,負笈香港求學的筆者在得知工運前輩曾茂興罹患肝癌之後,曾前往桃園探望,結果他人並不在家中養病,頂著剛治療過的虛弱身體,在勞工義務輔佐人
由曾茂興等人所引燃的解嚴後第1波勞
工運動,推動了就業保險與大量解僱保護的立法,為台灣的民主化、社會福利與勞工基本權益的保障,做出了重大的歷史貢獻。然而,在藍綠雙方為了大選炒作入聯、返聯公投而喧囂之際,產業工人的集體勞動法令仍然停滯在戒嚴時期,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與團體協約法還在國會空轉。在第1代工運領袖老成凋零之際,勞動權益的停滯與貧富差距的擴大,已然成為藍綠雙方的歷史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