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賣給銀行 晉升遙遙無期 請財政部儘速同意恢復舉辦工員晉升雇員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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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2/03/15
期數: 
第十五期

    91.02.21尚是新春氣息濃厚之際,高市台銀、合庫、土銀三家工會就為了內部工員晉升甄試的問題,委請立委湯金全(民進黨籍、高雄市)在立法院第七會議室召開協調會,三家銀行約有三十位工員代表出席表達意見,財政部人事處陳處長及三家銀行的人事主管亦應邀與會。

    台銀、合庫、土銀三家銀行於87年底收歸國營後,主管機關即函示約僱人員日後出缺一律不補,欲逐步取消該項職務;又中央信託局於83年間即已奉示停辦內部工員改僱約僱人員甄試。三銀行工會為使全體工員能有機會晉升雇員考試,所提之聯合訴求為: (1)舉辦工員內部升等雇員考試; (2)每年應至少舉辦一次升等考試; (3)應考資格年齡不限; (4)學歷高中(職)或同等學歷即可應考; (5)依照甄試總成績達五十分(含)以上時即予錄取。   

    多方協調奔走促成此次協調會議召開的高市台銀工會常務理事陳錫川發言強調,三銀行工員的訴求並非無中生有、無理強求,若行方能同意辦理工員升等考試,將是勞資和諧雙贏的明智之舉。

   合庫工會理事長朱清輝則為工員抱屈,認為他們在每家銀行的各單位都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而且嫻熟銀行業務,操作經驗豐富,是提升銀行經營體質不可或缺的一環;所以為其辦理升等考試,錄取之後可以馬上進入工作情況,既不增加預算員額,又可提高銀行生產力,在情理法上絕對站得住腳(參照附表)。

    土銀工會理事長吳玉祥亦表示,工員升等考試是在省府時期的制度,應在收回改國營行庫之後繼續沿用;財政部先前說要研商卻遲無下文,並且停辦之,讓工員的最後一線生機都遭到剝奪,實無道理。

   協調會議歷時九十分鐘,最後由湯委員針對三方共識,達成下列四點結論:

(1)與會主管單位均肯定工員內部改僱雇員升等考試。

(2)請台灣銀行接到協商結論後一個月內召集七大行庫協商並擬妥「工員改僱雇員甄試辦法」呈報財政部核定。

(3)甄試辦法中應規定學歷高中(職)或同等學歷即可應考,且無應考年齡限制。 

(4)請財政部接到「工員改僱雇員甄試辦法」儘速完成核定。     

    附表公營行局臨時僱員工作性質與法律身分比較

職級 9 8 7 6 5   4 3 2 1
職位 領組 辦事員 助理員 練習員 雇員

臨時雇員

約雇人員
司機 技工

接線生

 工友  服務生
工作 性質 銀行職員工作、可互相輪調 各有所職司
法律 身分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投保公保) 純勞工身分(投保勞保)
備註 臨時雇員、約僱人員目前採每年簽訂約僱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