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多了服務,我少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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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2/05/15
期數: 
第十七期

  時間接近三點半,銀行鐵門緩緩的拉下,一群神色匆忙的民眾,以迅速的凌波舞姿態鑽進銀行,趕著最後的幾分鐘辦好事情。畫面一轉,耳邊響起了e are family!滷菻腄A電視螢幕上打出「一樣是銀行,我們營業到七點」的字句。

  相信許多人最近都注意到了,這是中國信託銀行繼上一波密集的企業形象廣告後,另一支在電子媒體頻頻播放的廣告,訴求就是宣傳「我們和別家銀行不一樣,他們沒有營業到七點,但我們全面的延長服務時間,只為提供您更親切而方便的服務」。

  是的,隨著財政部政策的開放,未來將會有更多的銀行採取延長營業時間的策略,來抓住客戶的心,吸引更多生意上門,而消費大眾也樂見於能享受更為便利的服務。只是,在要求「服務至上」的態度下,提供服務的第一線銀行員得到的又是什麼?是真的如同親人般的對待,抑或只是資方塑造完美服務形象下的工具而已?

  除了失去更多陪伴家人的時間與再進修的機會外,延長營業服務的時間,對銀行員(尤其是窗口櫃員)來說,相對的就是工作時間的延長、工作量的增加、無法正常上下班,及需要輪班而衍生出的人力調度問題,而這些,都可能造成既有勞動條件的降低。

  其實,銀行業已經在199751納入勞基法的適用範圍,意味著所有關於工時、休息、工資等勞動條件的變更或繼續維持,都應該先與工會或員工協商議定才可以。而是否延長營業時間已經牽涉到銀行員勞動條件的變更,必須要經由勞資協商的程序,如果只是資方貿然恣意實行,就已經明顯違法,更別提是否建立合理的輪班制度、依法給付加班費等問題了。

  所以,只有經由工會與資方協商的過程,才能確保勞工的權益,否則在經營者以提高勞動強度來壓低成本的邏輯之下,多出來的三個半鐘頭的服務/工作時間,勞動條件隨時有可能被片面地竄改而一無所有,怎也喚(換)不回來!下次當我們再看見了標榜「一樣是銀行,我們營業到七點」的廣告時,是不是也可以反問一下「別人若有違法,那你們有沒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