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與謝長廷座談問答整理
出刊日期: 
2007/11/15
期數: 
第八十三期
現場提問(一)

■林萬福(臺灣企銀工會理事長)

1.臺灣企銀是目前台灣唯一輔導中小企業的專業銀行,以整個台灣的經濟來講,中小企業對經濟的發展有不可磨滅的貢獻,臺灣企銀幾十年來都是輔導中小企業的專業銀行,員工全體願望是保留臺灣企銀。

2.這幾年來臺灣企銀工會有不少的抗爭,包括工會提出陳情書,請有關單位收到陳情書要做書面回應,否則陳情之後如同石沈大海。

3.勞工董事的部分,以臺灣企銀為例,有20席董、監事(15席董事、5席監察人),臺灣企銀有19席官股,只有1席中纖是外來投資者,所以勞工董事只有1席不夠,提案沒有人附議無法成案討論,希望政府在掌握董事會的大原則下能給工會2席勞工董事。

■陳錫川(高雄市台灣銀行工會常務理事)

  我身為公營事業工會幹部,理當為公營員工爭取權益,日前與財政部、人事行政局協商,在職人員48萬、13%的優惠存款維持不變,這部分希望繼續維持。而在退休金的部分,9711基準日實施後對在職將來退休人員要分段計算,對年資淺的人分段計算傷害大,13%優惠利率自民國42年實施到現在,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且利息由盈餘支出,各銀行盈虧自負,應維持現狀。

■蔡秋發(中國國際商銀工會理事長)

1.本次0908遊行訴求之一是檢討二次金改,針對二次金改限時、限量的做法,將來若當選總統是否會繼續推動?

2.勞工董事的部分,現在有獨立董事取代監察人的制度,獨立董事並無股權,當初規劃時,並未考慮將勞工董事納入獨立董事中,工會只有1席勞工董事,提案無人附議,議案常常無疾而終,建議若有工會組織的話至少要有2席保障,是否可在獨立董事席次中規劃勞工董事,落實產業民主?

3.有關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案,中信金違法買進股權至今仍未處理,金管會身為最高金融監督管理的機構,應嚴正執法要求中信金儘速釋出股權,而非放任中信金拖延時間。

 

謝長廷先生回應(一)

  臺灣企銀的案件要從兩個觀點來看,一是臺灣企銀主要以中小企業為放款對象,本身負擔的風險較大,這多少要列入經營考量,另一是以前政治特權介入嚴重,整頓有其必要。我提出的未來經濟政策有一個特點,是提高中小企業貸款額度,台灣近幾年來經濟衰退,是因為製造業流失,中小企業出走太快,目前台灣中小企業的製造業GDP貢獻度已經和德國一樣,台灣25%、日本34%、韓國36%,使得失業人口增加,中產階級流失,所以中小企業這一部分可再予以考量。有關機關回應陳情書則屬技術問題,可以改進。

  勞工董事部分不是法律保障的範圍,主要是工會要有實力,以及團體協約的簽訂,民進黨的黨綱條文中有提到,推動產業民主制度先由公營事業做起,但相對的必須看勞工組織團結度、健全度與成熟度。

  行員優惠存款13%、48萬的信賴保護原則是個大原則,但必須注意到勞動條件是包裹原則,整個是有配套不能只針對一點,這就如同協商談判一樣。

  針對二次金改,基本上台灣銀行家數過多、商品過少、獲利過低是銀行的危機,台灣服務業有73%是金融業占了多數,但並未創造好的利益與就業,我認為金改整個大方向是正確的,但限時、限量有些勉強,有時候會造成扭曲、失去揮灑的空間,基本上像高銀資本額太小、競爭力不夠,快變成社區性銀行、地區金融機構。至於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的個案我不太了解。

■勞委會盧天麟主委回應(一)

  在1026日上午,與銀行員全聯會賴理事長、黃常務監事、韓秘書長和財政部劉燈城政務次長、國庫署蘇樂明署長及人事行政局官員,就此項議題協商結果大致如下:現職人員13%、48萬的優惠存款利率維持不變,將來視情況調整額度的上限,一般來說是往上調整。已退休員工基於信賴保護原則,額度500萬以內,13%的利率維持不變,在職員工將來退休,以基準日為準,基準日之前的利率維持13%不變,基準日後以3年期的定存利率加乘,額度合計500萬以內。自提儲金部分的利率加成計算。

現場提問(二)

■宋介馨(第一銀行工會理事長)

  台灣目前有3家外資入主,荷蘭銀行標下東企、渣打銀行收購竹商銀,以及花旗買下僑銀,目前這幾家銀行在台灣所做的業務是服務台灣前1000大的企業,國際性的銀行提供全球性的通路與資金,再配合外商銀行提供的服務,慢慢地台灣本土的銀行業務流失,未來只能做低利率業務與配合政府政策,而外國銀行就只做企業家的生意,獲利大增,造成台灣變相割地賠款,請問如何處理金融業的割地賠款?

■謝麗卿(中國輸出入銀行工會理事長)

  請先生若當選後,支持輸出入銀行獨立經營。政府認為成立金控是世界潮流,而將輸出入銀行併入台灣金控,但輸出入銀行屬於政策性銀行,商業性質低,不適合併入;且世界各國都在加強輸出入銀行的功能,例如美國輸出入銀隸屬國會,負責人由總統提名,是美國唯一國營銀行,中國則是隸屬於國務院(相當於台灣的行政院),韓國隸屬於財經部,日本隸屬於財政部與外交部。一般來說,輸出入銀行由政府獨立立法經營,財政部表示此案乃研究日本政策性公庫,但根據我們研究日本是獨立法人,而非在金控底下類似股份公司一樣經營,中國大陸的進出口銀行是學習台灣輸銀,中國大陸一直增設分支機構加強其功能,台灣經貿也很重要,所以先生若能當選請支持輸銀獨立經營。

■曹炳坤(彰化銀行工會理事長)

  彰化銀行在二次金改推動時是在謝院長任內,當初目的是引進單一性策略投資人來幫助經營,工會同意這點增資辦法,但是最後卻整個變成台新金合併彰銀。彰銀的確有獲利,是經營階層不會經營,金改以彰銀為指標引進外資協助經營,沒想到外資沒有引進成功,結果卻把彰銀推入火坑。

  剛才你的報告提到民進黨有4大優先,彰化銀行是民國前6年由彰化仕紳成立,一直都是台灣人經營,民進黨口口聲聲說本土化,彰化銀行更是本土。我們很無奈,戰戰兢兢的經營,但台新金卻使用另一種手段,不顧社會公平正義,早期公營行庫做任何業務都有做職前教育,如金融理財如何做,台新以利潤為優先教育沒做好,這次遊行訴求主要是政府將好銀行推給財團,引起我們不滿,股東會沒有要合併,但政府一直推動,這是彰銀面對的問題,請問未來彰化銀行可能停止這個合併嗎?另外,彰銀工會沒有勞工董事,也沒有落實產業民主。

 

謝長廷先生回應(二)

  3個問題的性質差不多,基本上銀行家數多,公營銀行配合政府政策,做政策貸款、偏遠地區設分行,其實政策性銀行不必太多,當開放WTO市場自由化,外國銀行進入台灣,其分行多、資本龐大,台灣企業出走東南亞、中國,台灣銀行受限於政策,有跟過去的很少。尤其銀行是資本主義的產物,我們必須承認,即使未被合併,長久下來無法與人競爭,長期而言,我認為加強競爭力、商品多樣化、經營合理化與增加資本,都有其必要,在技術面,有歷史悠久、政策性的,若不合併就是維持現狀,但現今跨國公司影響力大,我們會變成弱勢,雖然台銀也不錯,但還比不上跨國公司,長遠來說金改還是要做,外資來台投資法令亦難禁止。

  至於台灣金控加入輸出入銀行,因為輸出入銀行是後來加入的,我並不太了解,但當時想法是希望台銀可以引進國際資本,讓台銀在全世界榜上有名,並且配合廠商走出去,合併過程中難免有痛苦,勞工的權利還是要維護;彰銀是個案,我不在任內比較不了解。

 

■勞委會盧天麟主委回應(二)

  勞工董事的推行是民進黨執政後開始的政策,國營事業要有五分之一的席次給勞工擔任,所以現在國營事業的公司至少都有1席,甚至2-3席勞工董事,例如漢翔公司有3席、中油有3席、土銀3席。但若是政府股份超過20%以上者至少有1席勞工董事,所以銀行若有持股20%以上者至少都有1席,彰銀是因為持股未達20%,臺灣企銀有超過20%,但若將泛官股股份也列入計算的話,是否有空間以比法律規定更好的條件給予勞工董事的席次,這要工會以實力透過勞資協商爭取,財政部有立場的考量,如給出去1席,官股席次將會減少1席,這是相對的。

  台灣金控的部分,台銀、土銀、中信局再加上輸出入銀行,是有整個金融背景與台灣金控將來呈現的樣貌來做規劃,如果台灣金控成立,將會是世界第89名,才有能力與世界各國競爭,在勞委會的立場,員工權益盡量爭取,但在合併過程中工會要與公司簽訂團體協約,將合併後的權益白紙黑字寫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