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商銀工會通過「拒絕搭便車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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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台中商銀產工幹事
出刊日期: 
2008/03/05
期數: 
第八十七期

  本會於125假台中福華飯店舉辦第4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改選理、監事及勞資會議勞方代表。並因應團體協約法已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其約定雇主非有正當理由,不得對非工會會員給予工會努力協商的相同勞動條件,以保障勞資協商成果,避免損傷工會協商權(拒絕搭便車條款)。故會中通過重大議案:「針對應入會而未入會者,應於本會通知入會起一個月內辦理入會,因延遲入會,應繳納入會費及應入會期間之1.5倍經常會費。並自97.4.1起實施。」台中市政府勞工處孫專員麒彬、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賴理事長萬枝亦蒞臨指導。

  本會另於130召開第4屆第1次理、監事會議選出理事長及常務理、監事,名單如下:

長:鐘世昌

常務理事:

 劉俊良、黃柏然、曾志松、林顯聰

理事:

 邱岳瑩、林森彬、林承厚、張朝期、蔡鴻杰、顏榮弘、林育洲、郭安權、羅仁鴻、趙哲昇

常務監事:賴青雲

監事:

 廖素津、廖光奇、莊一政、許亮珊

勞資會議代表勞方代表:

 劉俊良、陳慧玲、陳重光、賴青雲、張朝期、黃達裕

  此外,為監督公司治理,落實產業民主,本會正式宣誓今年將參與競選勞工董事,並於221邀請臺企銀產業工會李常務理事鴻炎、合庫產業工會黃理事哲輝至本會與幹部分享如何爭取勞工董事的過程,以及收取委託書的實務經驗;未來第四屆工會幹部的任務非常艱鉅,也希望會員們能與幹部同心協力打造屬於我們的『希望工程~爭取勞工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