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人吃人 國家帶頭當強盜 -----蘋果日報專訪《塑膠鴉片》作者夏傳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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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8/03/13

社會人吃人 國家帶頭當強盜

Q:你訪問許多卡奴,多少是過度消費造成?
A:2000年開始,台灣雙卡借貸急速上升,卡奴形成這段時間正是台灣經濟衰退、失業率飆升的時代,我曾要133個卡奴詳述欠債原因,過度消費只佔12%,失業佔57%、離婚佔16.5%、親人還債14.3%、創業13.5%,過度消費不是卡債高築主因,失業或人生重大變故才是。
就算是過度消費也沒啥好譴責,現在消費已是經濟成長驅動力,政府、廣告跟媒體全在鼓勵消費,個人也透過消費自我定義,大家多少都會去吃大餐、買手機或奢侈品,過度消費已是現代社會的高風險,只是有些人在變成問題前處理掉了,卡奴因處理不好往下掉而已。很多卡奴起先是消費,後來真正出現大筆費用是他開始失業或家裡出狀況去預借現金急用。

 

「欠債也有生存權」
Q:怎麼預防過度消費?
A:會過度消費都因資訊不透明,像現在利息上限20%,若把違約金、手續費等算進去,年利率可能高達80%,只要將這公布,大家會嚇到,過度消費馬上會被遏止。
可是金管會完全沒介入去制定一個公平的遊戲規則,銀行也不提供這方面資訊。像之前法扶基金會想幫卡奴協商,要求銀行提供負債明細表,就是總欠債裡多少是違約金、手續費跟利息,銀行都不肯給。我唯一找到的明細是銀行告卡奴,銀行照法院要求提出的,結果發現手續費是利息的4.4倍。
Q:接觸這麼多卡奴,最大衝擊?
A:台灣是個人吃人的社會,毫無公平正義。卡奴很弱勢,多是泛紫、法扶或立委徐中雄替他們發聲,這些人算有權力,可是提出很基本要求,包括銀行不該把人催到連命都沒有、要以卡奴還款能力為主都得不到回應。一個阿嬤殺兩個孫,就是因為她欠債一百多萬,即使已通過債務協商還是還不起,結果她帶兩個孫燒碳自殺,醒來發現兩個孫沒死,就拿刀殺他們再自殺,這次孫子死了,她還活著。
一個媽媽被債逼到後來跟我說:「即使欠債也有生存權,不能讓我人生毫無希望。」這要求很基本,但銀行不理會,國家都站在銀行那邊。銀行有很多律師,法扶也要律師出面幫卡奴讓協商對等,結果銀行也不讓法扶參與,而且只有幾個方案讓卡奴選,像強盜一樣,全世界只有台灣這樣。

 

我們銀行只顧獲利
Q:債清條例規定卡奴6年合理還款至少兩成就可免責,有人認為這樣不是以後欠債不用還?
A:若知道卡奴付出多大代價,沒人願意這樣,只要債不還完,永遠不能光明正大工作;賺的錢一入戶頭就被扣掉,連家都不能養,一輩子無法翻身像被判無期徒刑。
《破產法》其實有助資本主義發展,所以美國破產法很寬鬆,因資本主義的活力就是來自各種新想法、冒險的投資跟創業活動,但這些都有風險,一定要金融支援。既然冒險就有失敗,若失敗的人一定要他還完錢,等於讓他沒機會。《債清法》除了給人重來機會,就是讓欠債人有逃逸管道,銀行才會謹慎評估他的風險。金融業90%資金來自社會大眾,它要促進社會經濟發展,要負很多社會責任,不能只以獲利為主,可是我們的銀行只顧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