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企銀工會
由 TFFU 於 週一, 04/18/2011 - 12:18 發表
本會於3月25日召開第5屆第3次會員代表大會暨第1屆優秀員工表揚大會,合計選出27位優秀員工,非常榮幸邀請羅董事長澤成、廖總經理燦昌、台北市政府勞工局陳局長業鑫、立法院費委員鴻泰、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賴理事長萬枝、全國產業總工會施理事長朝賢等貴賓致詞及頒獎,各友會來賓踴躍參加本次大會,增添無限光彩。
為了因應今年5月1日新《工會法》的實施,本會提出組織章程修正案及相關辦法之修正,包括:本會依法變更為「企業工會」;會員代表、理監事及理事長任期自第6屆開始更改為4年;理事名額增至21席,監事增至7席、常務理事增至7席;入會費為1日工資所得,經常會費將依《工會法》規定以當月薪資千分之五計收,但計收日期及回饋方式授權理事會處理等。
最重要的是,本會團體協約草案從93年3月份起開始與行方協商,歷經7年、28次協商會議,勞資雙方終於取得共識,此共識版本除獲財政部公股小組同意,本次代表大會亦全數無異議通過,相信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指日可待。
作者簡介: 
臺灣企銀工會總幹事,本刊執行編輯出刊日期: 
2011/04/15期數: 
第124期為了因應今年5月1日新《工會法》的實施,本會提出組織章程修正案及相關辦法之修正,包括:本會依法變更為「企業工會」;會員代表、理監事及理事長任期自第6屆開始更改為4年;理事名額增至21席,監事增至7席、常務理事增至7席;入會費為1日工資所得,經常會費將依《工會法》規定以當月薪資千分之五計收,但計收日期及回饋方式授權理事會處理等。
最重要的是,本會團體協約草案從93年3月份起開始與行方協商,歷經7年、28次協商會議,勞資雙方終於取得共識,此共識版本除獲財政部公股小組同意,本次代表大會亦全數無異議通過,相信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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